医疗资源和服务统计

融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扶贫“医疗救助”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08-30 10:57   作者:本站

 

融卫字〔2016〕28号

融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展扶

医疗救助”执纪问责

专项工作施方案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人口计生办: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有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根据县委关于印发《融安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融发〔2016〕1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摘帽“七个一批”和“十大行动”总体部署,强化对扶贫“医疗救助”领域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医疗救助”领域各类违纪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及扶贫资金使用安全,筑牢扶贫领域“防腐墙”,营造风清气正的生产生活环境,切实解决好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精准定责、精准监督、精准问责”护航“精准扶贫”,确保2017年实现全县脱贫摘帽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县委提出的紧盯“四重点”,整治“五方面”内容和要求,整治和查处扶贫“医疗救助”领域以下“四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整治和查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重点整治和查处各医疗卫生单位第一责任人在脱贫摘帽、实施“医疗救助”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二)整治和查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问题。重点整治和查处县、乡、村工作人员在实施“医疗救助”项目、资金以及卫生计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扶贫资金申报、审批、拨付、使用、发放、验收等环节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索贿、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等突出问题。

(三)整治和查处新农合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重点整治和查处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新农合资金管理、使用中利用虚假病历套取农合基金、放宽住院指征、不合理辅助检查、乱用药、小病大治、收费不合理、挂床住院等违规、违纪问题。

(四)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中群众反映突出的其他问题和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

三、重点责任单位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扶贫“医疗救助”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成立县卫生计生局扶贫“医疗救助”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覃光东  卫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韦超德  卫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员:陈      卫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韦光学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局医政股股长

李朝科   县合管办常务副主任

李全凤   卫计局办公室主任

黄宙安   卫计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  敏  卫计局财务股股长

            罗祖贝  卫计局疾病预防控制股股长

沈素娟  卫计局初保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宙安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扶贫“医疗救助”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

要充分利用“四支队伍”做好扶贫“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宣传。即:用好县、乡6820名精准帮扶干部,用好106名常驻村级精准扶贫突击队员,用好232名第一书记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及用好158支村级文艺宣传队伍,凸显专项工作,实现宣传全覆盖。

在宣传发动工作中,加大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发放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等情况的公开公示,凡涉及扶贫“医疗救助”领域的政策、项目、资金,都要及时全面的公开,确保资金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公开透明、不留死角,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开展专项巡察。

实行扶贫“医疗救助”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巡察制度。重点围绕扶贫“医疗救助”项目建设、扶贫资金审批、发放、使用等关键环节以及在扶贫“医疗救助”领域中群众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开展巡察。

(四)开展自查自纠。

1.坚持问题导向。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医疗扶贫项目及新农合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全方位排查,认真查摆扶贫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制度防控方面存在的缺陷、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历年来扶贫领域发生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三方面突出问题,认真排查工作死角和薄弱环节,主动对号入座,逐一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

2.坚持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堵塞漏洞,做到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列出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达到整改效果。

3.坚持纠建结合。把解决问题和抓好防控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在排查风险点、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的同时,逐项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有效机制,确保权力在制度的框架内运行。

(五)集中整治环节。

1.强化纪律审查。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建立约谈通报制度,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对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影响恶劣的,坚持“从先、从严、从快、从重”的“四从”查处办法,严查快办,一查到底,不设底线、上不封顶。

2.强化督查督办。将脱贫摘帽监督检查工作与作风纪律建设监督检查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检查、联合检查、“回马枪”式复查等方式,检查扶贫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时整改,坚决纠正脱贫摘帽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现象。要加大督办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线索、上级纪委转办件以及重要的、典型的问题线索要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局纪检组转发的信访件进行限时办结,及时掌握和跟踪办理情况,促进问题线索及时处置。

3.强化责任追究。在扶贫领域发生典型案件,或违纪问题频发,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各医疗卫生单位,坚持“一案三查”,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要倒查责任,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是否尽到了监管职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融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8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