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将《融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7年度建设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4日
融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
建设行动计划2017年度项目建设方案
根据区卫计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7年度建设方案的通知》(桂卫发〔2017〕12 号)精神,为确保 2017 年开工建设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2017 年度,总投入1050万元,共建设项目6个,其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6个,设备购置项目 13 个;分别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6个、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项目11个,县级妇幼保健院设备购置项目1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1个。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围绕“保基本”和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的目标,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
二、建设内容
乡镇卫生院项目主要支持业务用房不达标、设施条件亟需改造和医疗设备不达标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县级医院重点提升儿科、妇产科、应急救治、重症监护等服务能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重点加强医疗业务用房、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用房和高危孕产妇、新生儿急救、产儿科急救设备配置;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项目重点改善实验用房和业务用房条件,达到国家标准,同时配置基本能力设备,达到《疫苗流通和接种管理条例》、《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确保疫苗运输安全。
三、建设进度
建设项目要在投资计划下达后 6 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开工是指项目已经签订施工合同并办理施工手续后开始主体基础的施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国家要求执行。2017 年完成财政投资的 80%;设备购置项目年内要全部完成招标采购工作并配送到位。要抓紧安排建设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支付进度,完成实际工程量。
四、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在开工建设前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审批权限规定办理前期报批手续。各主要审批部门,应依照职能各负其责,对涉及本单位的工作,要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加快办理。支持地方创新项目实施机制,鼓励采用总承包制、代建制等方式开展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资金管理规定及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实施,抓好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坚决杜绝“人情工程”和“豆腐渣”工程。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以往欠债和过去拖欠的工程款,也不得用于土地房屋购置及交纳租金等费用。设备购置项目管理要求详见 2017 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设备购置管理方案(附件 1-4)。
五、落实建设用地
项目建设需要用地的,其建设用地由政府负责解决,并减免各种配套费用,降低建设成本。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总量控制与动态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县乡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实施。
为确保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融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覃光东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韦超德 县卫生计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韦国芬 县卫生计生局党组副书记
刘延召 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成 员:韦光学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局医政股股长
黄宙安 县卫生计生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 敏 县卫生计生局财务股股长
沈素娟 县卫生计生局项目办主任
李驱虎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韦定凯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张民华 长安镇卫生院院长
卢成燕 板榄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 军 大将中心卫生院院长
莫柏林 雅瑶乡卫生院院长
刘翔杰 浮石镇卫生院院长
王邦华 大坡乡卫生院院长
沈燕荣 泗顶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覃宗江 桥板乡卫生院院长
覃启雄 沙子乡卫生院院长
莫志兵 东起乡卫生院院长
周王永 大良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吴昌清 潭头乡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局项目办,办公室主任由韦国芬副书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刘延召副局长兼任。主要职责为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上传下达,拟定计划和方案,做好总结和汇报;筹备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督促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工作的落实;做好领导小组中各专责小组、各有关单位的综合协调、联络沟通等工作,确保完成任务。
(二)加强管理,确保质量。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督查和指标体系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有效推进、顺利落实。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