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守耕地质量红线,切实解决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我局代县人民政府起草了《 融安县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于5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邮箱ragtdk@126.com。
联系电话:8112625。
附件:1.融安县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 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桂自然资发〔2021〕24号)
4.法律依据
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