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融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来源:融安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0-07-13 10:05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申请

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

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审批时间

1

关于融安县长安三桥西桥及引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融安县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融安县县城境内

融审批环字〔2020〕1号

同意

2020/7/7

2

关于融安县大将永芳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融安县大将永芳加油站

南京晔美环保有限公司

融安县大将镇大将村九步屯

融审批环字〔2020〕2号

同意

2020/7/7

3

关于广西鲁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6万立方米贴面装饰板及2万吨装饰面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鲁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柳州市圣川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融安县工业集中区浮石片区

融审批环字〔2020〕3号

同意

2020/7/7

4

关于融安县人民医院外科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融安县人民医院

柳州环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一区324号人民医院内

融审批环字〔2020〕4号

同意

2020/7/7

5

关于融安县美雅迪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生态板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融安县美雅迪木业有限公司

广西蓝星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融安县浮石镇广西香杉生态工业园内

融审批环字〔2020〕5号

同意

2020/7/7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2-8317121电子邮箱:raxspg@sina.com通讯地址:融安县广场北路13号政务大楼融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和基建窗口     邮编:545400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