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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来源: 融安县部门预决算组  |   发布日期: 2020-08-31 15:40    |  作者: 融安县医保局



融安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度决算分析报告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93月,融安县实施机构改革,成立了县医疗保障局。其主要职能是:组织执行自治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组织执行柳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全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新组建的医疗保障局为行政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5名: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一般工作人员2人。截至1231日,实际到位4人:局长1人,副局长1人,一般工作人员2人。二层管理单位人员计划转隶24人,由于二层机构三定方案尚未批准,人员仍没有办理调动手续。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9年融安县是全区计划脱贫摘帽县,为全面解决我县“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县医保局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力推进我县健康扶贫和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1.全面落实健康扶贫“198政策。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2646人(包括1415年退出户、16年脱贫户,其中八类人员6人),参加职工医保705,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人员71935人,参保率100%,全部享受财政补贴;全县农村居民应参保人数247049人,已参保农村居民人数243879人,参保率98.71%

全县10个预脱贫村农村居民应参保人数19586人,已参保农村居民人数19242人,每个村参保率均超98%

2)简化程序,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办理门诊慢性病卡。

为确保贫困人员门诊慢病患病人员100%享受医疗保障政策,我局认真比对核实全县国扶贫系统中“健康状况”标注为“长期慢性病、残疾及长期慢性病、患有大病、残疾及患有大病”四类对象。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加快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诊断及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办卡,做到应办尽办。

3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口享受医疗保障政策情况。

融安县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口100%能享受医疗保障政策。全县所有医疗单位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患病人口住院均执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从今年122日起,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自负的10%费用即可办理出院手续;属于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并办理慢病卡患者门诊就医的,自负费用的20%即可取药。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按规定转诊的,住院报销比例达90%;患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按规定在县域内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达80%

全县贫困户人口住院12680人次,总费5685.55万元(其中:医保报销4485.38万元、大病保险报销519.61万元、医疗救助231.28万元、政府兜底449.28万元),报销比例为92.56%。按规定在县域内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共20678人次,总费用313.8万元(其中:医保报销272.34万元、大病保险报销9.65万元、政府兜底31.81万元),报销比例为82.56%

开展村级就医直接结算。全县有扶贫任务144个行政村(社区)中,应配备村卫生室131个,已全部有政府设立的标准化村卫生室,配备村医平板电脑131台,已全部开通村医直接结算,同时从11月起,联合县卫健局再次对全县村医进行点对点的平板电脑使用现场培训,切实提高村医的操作技能,确保每位村医都能熟练操作。

2.不断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1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宣传。

20194月中旬县我局组织召开定点医药机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做好宣传工作。416日举行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760份并现场解答医保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印发《为打击欺诈骗保致融安县广大居民朋友一封信》3万份。通过乡镇、各定点医药机构发放给群众,并通过县电视台播放,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和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知晓率,形成广大群众参与打击欺诈骗保的震慑作用。出台《融安县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合力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局面,确保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取得实效。

2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

2019年全县共有16家定点医疗机构和27家定点药店,县医保局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强化监管和日常监督。①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重点针对轻症住院、挂床住院、过度检查、不合理治疗和违规用药等现象进行重点稽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80人次,检查病历3100份,共拒付36起,挽回基金损失近11.63万余元。②加强对医保定点药店的管理。一是坚持审批到位,实行严格的市场竞争准入制度;二是坚持管理到位,严格规范售药行为;三是坚持考核到位,严格执行目标管理。同时,对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结果与年末考核挂钩,作为是否续签协议的重要依据,督促定点药店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3)强化基金征缴和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建立健全基金会计统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报表上报制度和基金预决算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同时建立审计公开制度,邀请财政、审计部门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基金进行审核,确保基金的合理规范使用;认真核对各医疗单位兜底资金,及时予以拨付;提供灵活多样的缴费方式,如现金、微信、移动终端等,确保基金及时到账;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确保各级各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4)加强基金监管队伍建设。

工作制度化。通过责任追究制等十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强化权力制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②办事公开化。在工作过程中,县医保经办机构把所有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公布,接受广大群众和参保人员的监督。③服务人性化。县医保经办机构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参保人”的工作理念,把提升优质服务贯穿于工作的始终。④队伍规范化。为了提高监管队伍业务水平,县医保局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班,认真学习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业务水平。

二、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融安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74.02万元,本年支出797.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6.82万元。

三、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融安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全年收入874.0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四、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总支出7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4万元,占22.03%;项目支出621.56万元,占77.97%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万元,占0.9%;卫生健康支出790.18万元,占99.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因融安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新成立的部门,没有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2万元全部为从其他职能划转部门调剂。其中:

1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8万元。

32082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1万元。

420827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4万元。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

72101202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65.48万元。

82101299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

9210130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支出决算为156.09万元。

10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81万元。

11210159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8万元。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按经济支出分类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7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4万元,占总支出22.03%,项目支出621.56万元,占总支出77.97%。


按经济分类支出为:工资福利支出173.3万元,占总支出2.17%,商品和服务支出7.36万元,占总支出0.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5.56万元,占总支出96.03%,资本性支出6.94万元,占总支出0.87%。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基本支出175.6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61.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39万元、津贴补贴3.59万元、 奖金4.02万元、伙食补助费0.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5万元、住房公积金0.95万元、医疗费补助144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4.31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1.77万元、印刷费0.75万元、邮电费0.19万元、取暖费0.04万元、差旅费3.25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94万元。

(二)项目支出621.56万元,共两个项目全部为医疗费补助,一是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465.48万元,二是城乡医疗救助支出156.08万元。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融安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231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31元接待人次14人,人均支出88元。

本部门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也无以前年度对比,但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所以“三公”经费支出不大,仅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31万元的0.8%

2)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其他对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单位无意见。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6.94万元,其中货物支出6.94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融安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末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768200元。主要是由《融财预【20192352019年调整增加指标(医保局非贫困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40/人)》项目产生,本年我局向县财政申请了5422960元用于对我县符合奖补的135574位非贫困户城乡居民发放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成功发放1163694654760元,由于发放过程中收集的居民账号错误导致19205人发放失败,有768200元未发放成功,我局将在下一年度继续收集正确的账号,保证积极参保的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发放到位。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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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来源:融安县部门预决算组  发布日期:2020-08-31 15:40  作者:融安县医保局



融安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度决算分析报告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93月,融安县实施机构改革,成立了县医疗保障局。其主要职能是:组织执行自治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组织执行柳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全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新组建的医疗保障局为行政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5名: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一般工作人员2人。截至1231日,实际到位4人:局长1人,副局长1人,一般工作人员2人。二层管理单位人员计划转隶24人,由于二层机构三定方案尚未批准,人员仍没有办理调动手续。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9年融安县是全区计划脱贫摘帽县,为全面解决我县“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县医保局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力推进我县健康扶贫和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1.全面落实健康扶贫“198政策。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2646人(包括1415年退出户、16年脱贫户,其中八类人员6人),参加职工医保705,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人员71935人,参保率100%,全部享受财政补贴;全县农村居民应参保人数247049人,已参保农村居民人数243879人,参保率98.71%

全县10个预脱贫村农村居民应参保人数19586人,已参保农村居民人数19242人,每个村参保率均超98%

2)简化程序,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办理门诊慢性病卡。

为确保贫困人员门诊慢病患病人员100%享受医疗保障政策,我局认真比对核实全县国扶贫系统中“健康状况”标注为“长期慢性病、残疾及长期慢性病、患有大病、残疾及患有大病”四类对象。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加快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诊断及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办卡,做到应办尽办。

3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口享受医疗保障政策情况。

融安县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口100%能享受医疗保障政策。全县所有医疗单位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患病人口住院均执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从今年122日起,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自负的10%费用即可办理出院手续;属于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并办理慢病卡患者门诊就医的,自负费用的20%即可取药。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按规定转诊的,住院报销比例达90%;患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按规定在县域内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达80%

全县贫困户人口住院12680人次,总费5685.55万元(其中:医保报销4485.38万元、大病保险报销519.61万元、医疗救助231.28万元、政府兜底449.28万元),报销比例为92.56%。按规定在县域内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共20678人次,总费用313.8万元(其中:医保报销272.34万元、大病保险报销9.65万元、政府兜底31.81万元),报销比例为82.56%

开展村级就医直接结算。全县有扶贫任务144个行政村(社区)中,应配备村卫生室131个,已全部有政府设立的标准化村卫生室,配备村医平板电脑131台,已全部开通村医直接结算,同时从11月起,联合县卫健局再次对全县村医进行点对点的平板电脑使用现场培训,切实提高村医的操作技能,确保每位村医都能熟练操作。

2.不断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1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宣传。

20194月中旬县我局组织召开定点医药机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做好宣传工作。416日举行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760份并现场解答医保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印发《为打击欺诈骗保致融安县广大居民朋友一封信》3万份。通过乡镇、各定点医药机构发放给群众,并通过县电视台播放,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和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知晓率,形成广大群众参与打击欺诈骗保的震慑作用。出台《融安县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合力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局面,确保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取得实效。

2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

2019年全县共有16家定点医疗机构和27家定点药店,县医保局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强化监管和日常监督。①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重点针对轻症住院、挂床住院、过度检查、不合理治疗和违规用药等现象进行重点稽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80人次,检查病历3100份,共拒付36起,挽回基金损失近11.63万余元。②加强对医保定点药店的管理。一是坚持审批到位,实行严格的市场竞争准入制度;二是坚持管理到位,严格规范售药行为;三是坚持考核到位,严格执行目标管理。同时,对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结果与年末考核挂钩,作为是否续签协议的重要依据,督促定点药店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3)强化基金征缴和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建立健全基金会计统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报表上报制度和基金预决算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同时建立审计公开制度,邀请财政、审计部门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基金进行审核,确保基金的合理规范使用;认真核对各医疗单位兜底资金,及时予以拨付;提供灵活多样的缴费方式,如现金、微信、移动终端等,确保基金及时到账;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确保各级各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4)加强基金监管队伍建设。

工作制度化。通过责任追究制等十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强化权力制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②办事公开化。在工作过程中,县医保经办机构把所有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公布,接受广大群众和参保人员的监督。③服务人性化。县医保经办机构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参保人”的工作理念,把提升优质服务贯穿于工作的始终。④队伍规范化。为了提高监管队伍业务水平,县医保局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班,认真学习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业务水平。

二、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融安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74.02万元,本年支出797.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6.82万元。

三、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融安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全年收入874.0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四、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总支出7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4万元,占22.03%;项目支出621.56万元,占77.97%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万元,占0.9%;卫生健康支出790.18万元,占99.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因融安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新成立的部门,没有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2万元全部为从其他职能划转部门调剂。其中:

1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8万元。

32082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1万元。

420827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4万元。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

72101202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65.48万元。

82101299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

9210130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支出决算为156.09万元。

10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81万元。

11210159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8万元。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按经济支出分类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7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4万元,占总支出22.03%,项目支出621.56万元,占总支出77.97%。


按经济分类支出为:工资福利支出173.3万元,占总支出2.17%,商品和服务支出7.36万元,占总支出0.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5.56万元,占总支出96.03%,资本性支出6.94万元,占总支出0.87%。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基本支出175.6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61.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39万元、津贴补贴3.59万元、 奖金4.02万元、伙食补助费0.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5万元、住房公积金0.95万元、医疗费补助144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4.31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1.77万元、印刷费0.75万元、邮电费0.19万元、取暖费0.04万元、差旅费3.25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94万元。

(二)项目支出621.56万元,共两个项目全部为医疗费补助,一是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465.48万元,二是城乡医疗救助支出156.08万元。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融安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231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31元接待人次14人,人均支出88元。

本部门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也无以前年度对比,但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所以“三公”经费支出不大,仅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31万元的0.8%

2)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其他对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单位无意见。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6.94万元,其中货物支出6.94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融安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末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768200元。主要是由《融财预【20192352019年调整增加指标(医保局非贫困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40/人)》项目产生,本年我局向县财政申请了5422960元用于对我县符合奖补的135574位非贫困户城乡居民发放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成功发放1163694654760元,由于发放过程中收集的居民账号错误导致19205人发放失败,有768200元未发放成功,我局将在下一年度继续收集正确的账号,保证积极参保的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发放到位。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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