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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融安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2021-02-05 11:05    |  作者: 本站

融安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七、基本支出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

八、项目支出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1融安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察、预审工作。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依法管理。

(六)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七)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消防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四)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后勤保障。

(十六)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任用干部。

(十七)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现状,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

(一)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融安县公安局。

融安县公安局设执法勤务机构9个、综合管理机构4个、监管场所2个、派出机构13个:

(一)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全县公安工作调查研究和起草全局性、综合性等重要文件、简报工作,公安信息化、公安科技工作,机要、通信、保密、公安档案管理等工作,本单位有、无线通信保障工作,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等。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职责:收集、掌握、处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全因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涉及国内安全的情报信息;防范、控制、处置危害国内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内安全的活动及事件;负责管辖权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开展秘密力量和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以及防范、控制、处置邪教犯罪活动等工作。

3、刑事(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刑事侦查大队主要职责:负责预防和侦查刑事犯罪案件,指导派出所刑侦工作,毒品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实施禁毒宣传,指导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反恐怖工作以及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主要职责:负责经济犯罪侦查,打击经济领域的各种犯罪活动;负责指导和督促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

4、交通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监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和求助;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5、治安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治安和户政管理工作,对派出所治安户政业务的指导;组织实施对枪支弹药、危险物品、文化娱乐场所、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人口统计、房屋租赁、暂(寄)住人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公安警卫工作;负责本辖区维稳工作情报信息的摸排、收集、分析、研判、汇总、评估和有效预警、上报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负责水域治安管理工作和出入境管理等工作。下设4个中队:

6、禁毒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禁毒工作,收集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参与对毒品案件的侦破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毒品违法犯罪情报的收集、分析及毒品鉴定送检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7、巡逻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县城建城区的治安巡逻、守卡及街面治安秩序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置发生在县城街面上的治安案件及现行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县城建城区交通管理;接受“110”指令及群众报警、求助,并先期处置;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灾害事故的抢险、救助行动等。

8、出入境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审核、审批本县公民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就业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本县公安外事工作。

  1. 应急大队

    主要职责: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暴乱、骚乱事件、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紧急抢险救灾等工作任务

    (二)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监督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局民警队伍思想政治教育、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反腐败工作和共青团工作;负责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局民警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民警的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干部任免及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局民警警衔晋升报批、非领导职务晋升报批、民警工资福利、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活动;负责从优待警工作;负责民警队伍中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查处工作等。

    2、法制室

    主要职责:负责刑事、治安行政案件的审查工作;负责刑事强制措施的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及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局执法质量考评,实施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提供法律咨询;负责公安信访工作等。

    3、警务保障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公安业务经费、预算外经费的预算、决算;负责全局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负责财务、装备设施、水电、公房、公物、办公用品、车辆管理和办公区、宿舍管理以及民警工资、福利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业务经费的使用;负责基础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局性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

  2. 纪检监察室:县监察局派驻县公安局监察室,与中共融安县公安局纪律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

    (三)监管场所

    1、看守所。

    主要职责:负责对刑事拘留、执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短刑、残刑犯罪人等被羁押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所安全管理工作;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刑罚等。

    2、拘戒所

    主要职责: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的执行和场所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戒毒人员的教育、管理、治疗和场所安全工作。

    (四)派出机构

    (1)板榄派出所

    (2)大将派出所

    (3)雅瑶派出所

    (4)大坡派出所

    (5)长安派出所

    (6)河东派出所

    (7)浮石派出所

    (8)东起派出所

    (9)大良派出所

    (10)潭头派出所

    (11)沙子派出所

    (12)桥板派出所

    (13)泗顶派出所

    负责辖区内的各地段、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依法实行治安管理,维护辖区治安、交通秩序;管理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管理特种行业、场所治安秩序;办理辖区内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负责对被宣告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开展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等。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217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215人,事业编制2人,工勤编制0人。

编内在职216人,其中:行政在职214人,全额事业在职2人,工勤编制1人。离休1人,退休83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七、基本支出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

八、项目支出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上述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融安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5954.16万元,同比减少4275.73万元,同比减少41.8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减少了政府性基金、二是今年没有城乡社区支出。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万元,同比5954.16万元,同比减少4275.73万元,同比减少41.8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减少了政府性基金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54.16万元,同比减少4275.73万元,同比减少41.8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总预算5954.16万元,同比减少4275.73万元,同比减少41.8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减少了政府性基金、二是今年没有城乡社区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公共安全支出4355.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15%,同比增加20.74万元,同比增长0.4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59%,同比减少54.21万元,同比下降5.87%。

3.卫生健康支出440.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0%,同比减少23.92万元,同比下降5.15%。

4.住房保障支出289.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9%,同比减少57.06万元,同比下降16.4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951.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16%,同比减少400.61万元,同比下降7.4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339.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88%,同比减少1614.92万元,同比下降35.7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35.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82%,同比减少216.05万元,同比下降28.74%。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76.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4%,同比增长0.38万元,同比增长0.5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1002.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85%,同比减少3875.12万元,同比下降79.4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5.0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4.4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41.3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3.9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9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44%。

资本性支出预算2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15%。

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954.16万元,同比减少4275.73万元,同比减少41.8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减少了政府性基金、二是今年没有城乡社区支出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595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954.16万元

(三)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954.1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5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954.16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4355.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73.15%,同比增加20.74万元,同比增长0.4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14.59%,同比减少54.21万元,同比下降5.87%。

3.卫生健康支出440.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7.40%,同比减少23.92万元,同比下降5.15%。

4.住房保障支出289.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3.39%,同比减少57.06万元,同比下降16.45%。

202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84万元,比上年预算同比减少16.08万元,同比下降17.69%。减少的主要原因:缩减“三公”经费的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14.84万元,同比增加0.24万元,同比增长1.64%。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60.00万元,同比减少16.32万元,同比下降21.38%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60.00万元,同比减少16.32万元,同比下降21.38%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融安县公安局执法勤务机构9个、综合管理机构4个、监管场所2个、派出机构13个,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54.16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114.65万元,下降1.90%,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融安县公安局资产账面价值共计4464.59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44辆,实有车辆44辆,账面价值2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9个,金额638.04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38.04万元。其中:项目名称一:办案补充经费差旅费,项目预算80万元;项目名称二:户政出入境工本费,预算金额100万元;项目名称三:监管场所医护人员补贴,预算金额57.60万元;项目名称四:民警加班补助,预算金额187.44万元;项目名称五:融安县禁毒委员会工作经费,预算金额33万元;项目名称六:办案补充经费维修(护))费,项目预算30万元;项目名称七:办案补充经费租赁费,项目预算30万元;项目名称八:办案补充经费专用材料费,项目预算60万元;项目名称九:办案补充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6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简称为“三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部门

融安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融安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1-02-05 11:05  作者:本站

融安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七、基本支出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

八、项目支出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1融安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察、预审工作。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依法管理。

(六)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七)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消防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四)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后勤保障。

(十六)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任用干部。

(十七)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现状,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

(一)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融安县公安局。

融安县公安局设执法勤务机构9个、综合管理机构4个、监管场所2个、派出机构13个:

(一)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全县公安工作调查研究和起草全局性、综合性等重要文件、简报工作,公安信息化、公安科技工作,机要、通信、保密、公安档案管理等工作,本单位有、无线通信保障工作,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等。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职责:收集、掌握、处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全因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涉及国内安全的情报信息;防范、控制、处置危害国内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内安全的活动及事件;负责管辖权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开展秘密力量和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以及防范、控制、处置邪教犯罪活动等工作。

3、刑事(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刑事侦查大队主要职责:负责预防和侦查刑事犯罪案件,指导派出所刑侦工作,毒品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实施禁毒宣传,指导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反恐怖工作以及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主要职责:负责经济犯罪侦查,打击经济领域的各种犯罪活动;负责指导和督促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

4、交通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监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和求助;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5、治安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治安和户政管理工作,对派出所治安户政业务的指导;组织实施对枪支弹药、危险物品、文化娱乐场所、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人口统计、房屋租赁、暂(寄)住人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公安警卫工作;负责本辖区维稳工作情报信息的摸排、收集、分析、研判、汇总、评估和有效预警、上报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负责水域治安管理工作和出入境管理等工作。下设4个中队:

6、禁毒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禁毒工作,收集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参与对毒品案件的侦破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毒品违法犯罪情报的收集、分析及毒品鉴定送检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7、巡逻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县城建城区的治安巡逻、守卡及街面治安秩序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置发生在县城街面上的治安案件及现行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县城建城区交通管理;接受“110”指令及群众报警、求助,并先期处置;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灾害事故的抢险、救助行动等。

8、出入境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审核、审批本县公民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就业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本县公安外事工作。

  1. 应急大队

    主要职责: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暴乱、骚乱事件、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紧急抢险救灾等工作任务

    (二)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监督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局民警队伍思想政治教育、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反腐败工作和共青团工作;负责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局民警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民警的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干部任免及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局民警警衔晋升报批、非领导职务晋升报批、民警工资福利、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活动;负责从优待警工作;负责民警队伍中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查处工作等。

    2、法制室

    主要职责:负责刑事、治安行政案件的审查工作;负责刑事强制措施的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及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局执法质量考评,实施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提供法律咨询;负责公安信访工作等。

    3、警务保障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公安业务经费、预算外经费的预算、决算;负责全局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负责财务、装备设施、水电、公房、公物、办公用品、车辆管理和办公区、宿舍管理以及民警工资、福利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业务经费的使用;负责基础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局性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

  2. 纪检监察室:县监察局派驻县公安局监察室,与中共融安县公安局纪律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

    (三)监管场所

    1、看守所。

    主要职责:负责对刑事拘留、执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短刑、残刑犯罪人等被羁押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所安全管理工作;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刑罚等。

    2、拘戒所

    主要职责: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的执行和场所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戒毒人员的教育、管理、治疗和场所安全工作。

    (四)派出机构

    (1)板榄派出所

    (2)大将派出所

    (3)雅瑶派出所

    (4)大坡派出所

    (5)长安派出所

    (6)河东派出所

    (7)浮石派出所

    (8)东起派出所

    (9)大良派出所

    (10)潭头派出所

    (11)沙子派出所

    (12)桥板派出所

    (13)泗顶派出所

    负责辖区内的各地段、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依法实行治安管理,维护辖区治安、交通秩序;管理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管理特种行业、场所治安秩序;办理辖区内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负责对被宣告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开展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等。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217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215人,事业编制2人,工勤编制0人。

编内在职216人,其中:行政在职214人,全额事业在职2人,工勤编制1人。离休1人,退休83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七、基本支出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

八、项目支出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上述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融安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5954.16万元,同比减少4275.73万元,同比减少41.8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减少了政府性基金、二是今年没有城乡社区支出。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万元,同比5954.16万元,同比减少4275.73万元,同比减少41.8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减少了政府性基金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54.16万元,同比减少4275.73万元,同比减少41.8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总预算5954.16万元,同比减少4275.73万元,同比减少41.8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减少了政府性基金、二是今年没有城乡社区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公共安全支出4355.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15%,同比增加20.74万元,同比增长0.4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59%,同比减少54.21万元,同比下降5.87%。

3.卫生健康支出440.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0%,同比减少23.92万元,同比下降5.15%。

4.住房保障支出289.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9%,同比减少57.06万元,同比下降16.4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951.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16%,同比减少400.61万元,同比下降7.4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339.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88%,同比减少1614.92万元,同比下降35.7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35.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82%,同比减少216.05万元,同比下降28.74%。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76.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4%,同比增长0.38万元,同比增长0.5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1002.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85%,同比减少3875.12万元,同比下降79.4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5.0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4.4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41.3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3.9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9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44%。

资本性支出预算2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15%。

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954.16万元,同比减少4275.73万元,同比减少41.8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减少了政府性基金、二是今年没有城乡社区支出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595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954.16万元

(三)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954.1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5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954.16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4355.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73.15%,同比增加20.74万元,同比增长0.4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14.59%,同比减少54.21万元,同比下降5.87%。

3.卫生健康支出440.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7.40%,同比减少23.92万元,同比下降5.15%。

4.住房保障支出289.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3.39%,同比减少57.06万元,同比下降16.45%。

202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84万元,比上年预算同比减少16.08万元,同比下降17.69%。减少的主要原因:缩减“三公”经费的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14.84万元,同比增加0.24万元,同比增长1.64%。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60.00万元,同比减少16.32万元,同比下降21.38%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60.00万元,同比减少16.32万元,同比下降21.38%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融安县公安局执法勤务机构9个、综合管理机构4个、监管场所2个、派出机构13个,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54.16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114.65万元,下降1.90%,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融安县公安局资产账面价值共计4464.59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44辆,实有车辆44辆,账面价值2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9个,金额638.04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38.04万元。其中:项目名称一:办案补充经费差旅费,项目预算80万元;项目名称二:户政出入境工本费,预算金额100万元;项目名称三:监管场所医护人员补贴,预算金额57.60万元;项目名称四:民警加班补助,预算金额187.44万元;项目名称五:融安县禁毒委员会工作经费,预算金额33万元;项目名称六:办案补充经费维修(护))费,项目预算30万元;项目名称七:办案补充经费租赁费,项目预算30万元;项目名称八:办案补充经费专用材料费,项目预算60万元;项目名称九:办案补充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6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简称为“三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