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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2022年“我们的节日• 三月三•忆纸匠•展新貌”主题花灯 原创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2022-03-14 16:30    |  作者: 杨俊

融文明办发  20223

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2022年我们的节日

三月三忆纸匠展新貌主题花灯

原创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驻融及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节日文化文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和谐、节俭、绿色的节日理念,培育特色鲜明、气氛浓郁的节日文化,引导融安县广大群众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我们的节日•三月三•忆纸匠•展新貌”主题花灯原创作品评选活动,以良好的文化新风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花灯是我县非遗传承的一项制作技艺,既能体现融安浓郁的历史积淀,又区别于其他县份的民族风情;既可全民参与,又可以重温乡愁、重拾儿时回忆。组织开展花灯原创作品展出,对研究我县民间的纸工艺传统艺术文化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融安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

融安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融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承办单位:融安县文化馆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18

作品上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8日前。

)作品布展时间:2022年3月31日前

专家评选时间:2022年4月2前;网络投票评选时间20224月44月8日。

)展出时间:2022年4月1日至5月5日

)展出地点:长安骑楼街。

四、应征对象

融安县范围内广大花灯设计制作爱好者,不限单位或个人,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五、报送数量要求

各乡(镇)推送不少于10盏;教育系统不少于100盏;其他单位(企业)干部职工人数(含二层单位)超过50人的,推送不少于6盏;干部职工人数(含二层单位)少于50人的,推送2盏。以个人名义推送的,每人不超过2盏。

六、征集方式

参评者请将应征作品参评报名表于3月18日下班前发送到县文体广旅局OA;也可以在工作日将个人作品径送县文化馆(地址:长安镇新兴路148号县文体中心1楼)。联系人:周劲松,咨询电话:13768859377。

七、作品要求

(一)突出我们的节日•三月三•忆纸匠•展新貌”主题,可融入融安金桔、香杉、龙舟、美食、美景、文场彩调等特色,可融入各民族特色元素,体现“三月三”喜庆、祥和、欢乐特点,展现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齐心协力建设幸福和谐平安家园新风貌等内容。

(二)材料不限,倡导利用回收材料和防水材料。

(三)设计新颖,制作精美,且有一定的艺术性、观赏性和创新性,民俗、卡通、实景均可。

(四)按规定尺寸制作,高度不小于40cm,宽度不限,可自带5w或7w的节能灯光源。

(五)清晰标注作品名称、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每盏花灯均可附简明扼要的创意说明(说明设计理念、具体含义、作品材质等)。

八、奖励

(一)单位或优秀组织者奖

单位或个人(指导老师)积极组织参与活动,制作的花灯数量达标,质量好,按时完成,符合规格要求,设10名,颁发奖牌(奖状)。

(二)制作工艺优胜奖

由融安县文化馆组织专家初选出100盏花灯入围评选,再通过现场评比和网络投票进行评比(其中专家评分占70%、网络投票占30%),根据综合评分结果设成人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其中,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优秀奖100元青少年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其中,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优秀奖50;指导教师奖16名,颁发证书。

九、版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作者(含个人或单位),特此承诺对其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之声明:

(一)作者应作作品的原创声明:应征作品是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二)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活动组织方:享有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和宣传等权利。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三)本次征集活动不向作者收参赛、评审等任何费用。凡投稿作品,即视同将作品授权主办单位用于宣传、刊登和展示。主办方拥有征集使用权和活动最终解释权,作者拥有署名权。

十、布展要求

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统一展出,布展不分先后、不分排名,任何单位或个人(含作者)不得擅自摘取作品。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组织推选工作,确保推选工作规范有序;要严格按照评选作品条件要求,积极组织参与活动,确保各环节责任落实到位,保证推选质量。

  

附件:融安县我们的节日•三月三•忆纸匠•展新貌”主题花灯原创作品评选活动报名表。                        

  

  

中共融安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

  

  融安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融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3月14日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2022年“我们的节日• 三月三•忆纸匠•展新貌”主题花灯 原创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2-03-14 16:30  作者:杨俊

融文明办发  20223

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2022年我们的节日

三月三忆纸匠展新貌主题花灯

原创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驻融及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节日文化文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和谐、节俭、绿色的节日理念,培育特色鲜明、气氛浓郁的节日文化,引导融安县广大群众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我们的节日•三月三•忆纸匠•展新貌”主题花灯原创作品评选活动,以良好的文化新风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花灯是我县非遗传承的一项制作技艺,既能体现融安浓郁的历史积淀,又区别于其他县份的民族风情;既可全民参与,又可以重温乡愁、重拾儿时回忆。组织开展花灯原创作品展出,对研究我县民间的纸工艺传统艺术文化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融安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

融安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融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承办单位:融安县文化馆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18

作品上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8日前。

)作品布展时间:2022年3月31日前

专家评选时间:2022年4月2前;网络投票评选时间20224月44月8日。

)展出时间:2022年4月1日至5月5日

)展出地点:长安骑楼街。

四、应征对象

融安县范围内广大花灯设计制作爱好者,不限单位或个人,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五、报送数量要求

各乡(镇)推送不少于10盏;教育系统不少于100盏;其他单位(企业)干部职工人数(含二层单位)超过50人的,推送不少于6盏;干部职工人数(含二层单位)少于50人的,推送2盏。以个人名义推送的,每人不超过2盏。

六、征集方式

参评者请将应征作品参评报名表于3月18日下班前发送到县文体广旅局OA;也可以在工作日将个人作品径送县文化馆(地址:长安镇新兴路148号县文体中心1楼)。联系人:周劲松,咨询电话:13768859377。

七、作品要求

(一)突出我们的节日•三月三•忆纸匠•展新貌”主题,可融入融安金桔、香杉、龙舟、美食、美景、文场彩调等特色,可融入各民族特色元素,体现“三月三”喜庆、祥和、欢乐特点,展现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齐心协力建设幸福和谐平安家园新风貌等内容。

(二)材料不限,倡导利用回收材料和防水材料。

(三)设计新颖,制作精美,且有一定的艺术性、观赏性和创新性,民俗、卡通、实景均可。

(四)按规定尺寸制作,高度不小于40cm,宽度不限,可自带5w或7w的节能灯光源。

(五)清晰标注作品名称、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每盏花灯均可附简明扼要的创意说明(说明设计理念、具体含义、作品材质等)。

八、奖励

(一)单位或优秀组织者奖

单位或个人(指导老师)积极组织参与活动,制作的花灯数量达标,质量好,按时完成,符合规格要求,设10名,颁发奖牌(奖状)。

(二)制作工艺优胜奖

由融安县文化馆组织专家初选出100盏花灯入围评选,再通过现场评比和网络投票进行评比(其中专家评分占70%、网络投票占30%),根据综合评分结果设成人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其中,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优秀奖100元青少年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其中,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优秀奖50;指导教师奖16名,颁发证书。

九、版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作者(含个人或单位),特此承诺对其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之声明:

(一)作者应作作品的原创声明:应征作品是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二)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活动组织方:享有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和宣传等权利。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三)本次征集活动不向作者收参赛、评审等任何费用。凡投稿作品,即视同将作品授权主办单位用于宣传、刊登和展示。主办方拥有征集使用权和活动最终解释权,作者拥有署名权。

十、布展要求

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统一展出,布展不分先后、不分排名,任何单位或个人(含作者)不得擅自摘取作品。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组织推选工作,确保推选工作规范有序;要严格按照评选作品条件要求,积极组织参与活动,确保各环节责任落实到位,保证推选质量。

  

附件:融安县我们的节日•三月三•忆纸匠•展新貌”主题花灯原创作品评选活动报名表。                        

  

  

中共融安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

  

  融安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融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