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高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本项目于2020年7月29日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公司拟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要求公开的内容: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融安县高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2)建设单位:融安县工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融安县长安镇高泽工业园区
(4)项目投资:总投资677.14万元。
(5)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015.74平方米,本期工程占地917.93平方米,余下作为今后改扩建预留用地。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50m3/d,采用“倒置AA/O+MBR”工艺作为污水处理厂的主体工艺,出水水质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融安县工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小了
电话:1500782372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柳州环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海明
联系电话:0772-880768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本页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hhhb89@163.om)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六、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请进入本页面附件下载查看。
(2)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融安县工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