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20〕6 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2020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2020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3月4日
融安县2020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发展融安县农村公共文化体育事业,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文旅发〔2020〕3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20〕3号)及《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0年柳州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文广旅发〔2020〕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整合社会事业项目,巩固和发展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成果,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满足农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
二、建设任务
(一)基本原则。政府主导,整合资源,规划先行;因地制宜,便民实用,分类指导;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体现特色;群众参与,完善机制,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内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栋文化综合楼、一个篮球场、一个戏台、一个宣传文化栏(墙);组建一支文艺队、一支体育队。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后,具有文体娱乐、健康服务、文化学习、宣传教育等功能。
(三)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设,符合《广西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的相关要求。
(四)任务分配。全县建设23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见附件2)。
(五)资金安排。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资金。
三、工作机构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规范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决定成立融安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蒋 玉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李瑞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莫荣翔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成 员:莫小量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文静 板榄镇人民政府镇长
卢玉词 雅瑶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 昊 大将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世波 大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覃圣程 浮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 莉 泗顶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聖琪 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一全 桥板乡人民政府乡长
潘 翔 东起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国华 大良镇人民政府镇长
余健波 潭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海长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全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办公室主任莫荣翔(兼),副主任罗海长(兼),办公室成员由各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及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质量监督、项目进展跟踪以及影响项目进度等问题的发现、收集、报告工作。
(二)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推进全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全面开展,按要求、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项目建设,决定成立融安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莫荣翔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罗海长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陈庆思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李学章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副主任
谢建斌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工作人员
督查组设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对全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对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规划。按照当地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规划进行建设,与城乡风貌改造、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落实责任制度。按照自治区分配任务要求,层层分解责任,逐个落实建设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和检查督促工作。
(三)依法依规建设。严格按照《广西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标准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四)加强资金管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0〕136号)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做好检查验收。对照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有关标准和要求,所有项目点务必在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检查验收组将按时间要求对项目点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全面完成。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