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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0〕36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关于加快培育发展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0-09-02 11:1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加快培育发展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92

融安县加快培育发展

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县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实现经济稳增长,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培育企业上规入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0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

一、目标任务

大力培育发展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充分发挥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2020年全县完成16家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全县服务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目标分解

2020年,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培育7家企业上规(上限)入库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育2家企业上规(上限)入库,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培育1家企业上规(上限)入库。

三、任务分工

(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培育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建立拟培育上规(上限)入统三产企业名单和企业后备库,制定促进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的政策和措施。

(二)县统计局负责协助做好季度培育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牵头按月汇总各部门上规(上限)入统工作任务完成进度,每月编发一期上规(上限)入统工作简报;更新制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手册》,明确申报入库的要求和工作流程,提高企业入库申报成功率根据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提供的企业后备库,确定达规(达限)和拟达规(达限)企业名单,完善培育企业动态名录库,提高培育精准度加强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上规(上限)入统业务知识及统计工作的培训指导,优化企业入库资料的收集、审核等工作流程,及时反馈达规企业入库情况;负责对拟入库企业材料的审核申报规上服务业企业各项数据统计;负责与上级统计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提供部门培育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目标考核完成情况证明。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提供新增登记注册企业名册,做好“个转企”、“小上规(小上限)”的摸底调研、宣传动员、政策咨询工作。

(四)县税务局:负责梳理入库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要求提供上规(上限)入统后备库企业和个体户名单,审核申报入库企业的纳税申报情况,做好“个转企”、“小上规(小上限)”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

(五)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将培育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协助牵头部门制定培育企业上规(上限)入统绩效考评办法。

其他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行业企业培育上规(上限)入统工作,完成分解目标任务的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

、服务业企业入库时间节点

(一)月度审批时间每年312月,每月10日前申报。[月度审批入库企业要求必须是年内或上年四季度新注册成立(开业)的企业]

(二)年度审批时间每年11月1日10日[年度审批入库的企业是注册成立(开业)企业和规(限)下转规(限)上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育发展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工作,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完成本单位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并指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做好宣传动员。各有关单位要向企业宣传入库工作的重要意义、扶持奖励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入库工作流程,做好与企业负责人的沟通协调,促进个体户转企业经营、产业活动单位转法人经营,促使达规(达限)的企业积极主动申报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库。

附件:1.指标说明

2.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目标分解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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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

融政办发〔2020〕36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关于加快培育发展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0-09-02 11:1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加快培育发展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92

融安县加快培育发展

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县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实现经济稳增长,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培育企业上规入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0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

一、目标任务

大力培育发展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充分发挥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2020年全县完成16家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全县服务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目标分解

2020年,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培育7家企业上规(上限)入库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育2家企业上规(上限)入库,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培育1家企业上规(上限)入库。

三、任务分工

(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培育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建立拟培育上规(上限)入统三产企业名单和企业后备库,制定促进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的政策和措施。

(二)县统计局负责协助做好季度培育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牵头按月汇总各部门上规(上限)入统工作任务完成进度,每月编发一期上规(上限)入统工作简报;更新制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手册》,明确申报入库的要求和工作流程,提高企业入库申报成功率根据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提供的企业后备库,确定达规(达限)和拟达规(达限)企业名单,完善培育企业动态名录库,提高培育精准度加强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上规(上限)入统业务知识及统计工作的培训指导,优化企业入库资料的收集、审核等工作流程,及时反馈达规企业入库情况;负责对拟入库企业材料的审核申报规上服务业企业各项数据统计;负责与上级统计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提供部门培育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目标考核完成情况证明。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提供新增登记注册企业名册,做好“个转企”、“小上规(小上限)”的摸底调研、宣传动员、政策咨询工作。

(四)县税务局:负责梳理入库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要求提供上规(上限)入统后备库企业和个体户名单,审核申报入库企业的纳税申报情况,做好“个转企”、“小上规(小上限)”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

(五)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将培育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协助牵头部门制定培育企业上规(上限)入统绩效考评办法。

其他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行业企业培育上规(上限)入统工作,完成分解目标任务的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

、服务业企业入库时间节点

(一)月度审批时间每年312月,每月10日前申报。[月度审批入库企业要求必须是年内或上年四季度新注册成立(开业)的企业]

(二)年度审批时间每年11月1日10日[年度审批入库的企业是注册成立(开业)企业和规(限)下转规(限)上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育发展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工作,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完成本单位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并指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做好宣传动员。各有关单位要向企业宣传入库工作的重要意义、扶持奖励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入库工作流程,做好与企业负责人的沟通协调,促进个体户转企业经营、产业活动单位转法人经营,促使达规(达限)的企业积极主动申报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库。

附件:1.指标说明

2.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目标分解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