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20〕36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关于加快培育发展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加快培育发展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9月2日
融安县加快培育发展
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实现经济稳增长,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培育企业上规入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0〕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大力培育发展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充分发挥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2020年全县完成16家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全县服务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目标分解
2020年,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培育7家企业上规(上限)入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育2家企业上规(上限)入库,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培育1家企业上规(上限)入库。
三、任务分工
(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培育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建立拟培育上规(上限)入统三产企业名单和企业后备库,制定促进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的政策和措施。
(二)县统计局:负责协助做好季度培育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牵头按月汇总各部门上规(上限)入统工作任务完成进度,每月编发一期上规(上限)入统工作简报;更新制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手册》,明确申报入库的要求和工作流程,提高企业入库申报成功率;根据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提供的企业后备库,确定达规(达限)和拟达规(达限)企业名单,完善培育企业动态名录库,提高培育精准度;加强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上规(上限)入统业务知识及统计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优化企业入库资料的收集、审核等工作流程,及时反馈达规企业入库情况;负责对拟入库企业材料的审核申报及规上服务业企业各项数据统计;负责与上级统计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提供部门培育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目标考核完成情况证明。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提供新增登记注册企业名册,做好“个转企”、“小上规(小上限)”的摸底调研、宣传动员、政策咨询工作。
(四)县税务局:负责梳理入库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要求提供上规(上限)入统后备库企业和个体户名单,审核申报入库企业的纳税申报情况,做好“个转企”、“小上规(小上限)”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
(五)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将培育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协助牵头部门制定培育企业上规(上限)入统绩效考评办法。
其他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行业企业培育上规(上限)入统工作,完成分解目标任务的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
四、服务业企业入库时间节点
(一)月度审批时间:每年3—12月,每月10日前申报。[月度审批入库企业要求必须是年内或上年四季度新注册成立(开业)的企业]
(二)年度审批时间:每年11月1日—10日。[年度审批入库的企业是新注册成立(开业)企业和规(限)下转规(限)上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育发展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工作,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完成本单位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并指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做好宣传动员。各有关单位要向企业宣传入库工作的重要意义、扶持奖励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入库工作流程,做好与企业负责人的沟通协调,促进个体户转企业经营、产业活动单位转法人经营,促使达规(达限)的企业积极主动申报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库。
附件:1.指标说明
2.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目标分解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