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20〕38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 年8月26日
融安县普速铁路环境
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速铁路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加强我县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确保铁路运行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路地协同,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难点”的原则,采取边整边查、边查边整的方式,利用 3 年时间,通过开展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道口“平改立”、公跨铁桥梁产权和公铁并行地段护栏移交、铁路沿线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铁路外部环境突出隐患得到全面排查治理,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和影响列车运行的一般事故不断减少,不发生因铁路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引发重大铁路行车安全事故,铁路环境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普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1. 全面排查。2020年6月30日前,各有关单位全面排查确认全县普速铁路隐患数量、类型,摸清底数,编码建库,分类制定整治计划并印发实施。
2. 集中整治。2020年12月31日前,分3个阶段完成全县境内普铁线路长安镇珠玉村富用屯至浮石镇浮石村平北屯铁路线路红线内外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第一阶段,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上述铁路线路用地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铁路内部的安全隐患治理。第二阶段,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上述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危险物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违法开采爆破、施工、取水、堆放、排放、轻漂浮物等突出安全隐患整治。第三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述线路违建违占、倒落侵限、树木种植、硬漂浮物、上跨并行、河道桥梁、私设人行过道、栅栏开口等隐患整治。县委政法委(县铁路护路办)、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重点办)、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牵头落实整治任务,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会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工务段融安线路车间、融水线路车间、融安路桥车间、融安供电车间具体落实。
3. 检查验收。2020年12月31日前,路地双方按照《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定义及治理依据》,由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铁路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每处隐患均须铁路沿线地方政府有关责任单位与铁路有关站段共同核实验收,双方在《广西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路地双方验收确认书》上签字后方可销号,验收确认书归档备查。
4. 推进疑难问题及其他普速铁路安全隐患整治。2020年完成我县境内普铁线路长安镇珠玉村富用屯至浮石镇浮石村平北屯铁路线路路外问题多发的重点路段线路封闭;2021年基本完成我县境内普铁线路长安镇珠玉村富用屯至浮石镇浮石村平北屯铁路线路其他未封闭路段线路封闭;2022年完成120公里/小时以上普速铁路线路封闭。2022年12月31日前,基本消除非法道口、过道、地质灾害重点处所等安全隐患。
(二)推进道口“平改立”
1.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重点办)牵头组织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工务段融安线路车间、融水线路车间、融安路桥车间、融安供电车间,力争2020年完成县内2处铁路道口“平改立”建设,优先对隐患突出的道口实施“平改立”。
2. 2020年7月31日前,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工务段融安线路车间、融水线路车间、融安路桥车间、融安供电车间要对尚未完成“平改立”的干线繁忙道口,采取必要的技术监测手段和降速措施,有效防范道口事故。
(三)推进公跨铁桥梁产权移交和公铁并行地段护栏移交
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重点办)牵头组织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工务段融安线路车间、融水线路车间、融安路桥车间、融安供电车间,协商做好县内7处公铁并行地段护栏和1处公跨铁桥梁产权移交工作,力争2020年逐步介入协商阶段。2021年全力推进,2022年全部完成。
(四)开展铁路沿线地质灾害排查治理
1.2020年8月31日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工务段融安线路车间、融水线路车间、融安路桥车间、融安供电车间及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对全县辖区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视情况采取工地整治、监测监控技术手段等措施,有效防控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
2. 2020年10月31日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工务段融安线路车间、融水线路车间、融安路桥车间、融安供电车间及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防治工作。
(五)建立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控长效工作机制
1. 2020年8月26日前,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将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县安全监管体系,与铁路监管部门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工务段融安线路车间、融水线路车间、融安路桥车间、融安供电车间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安全生产协调机制,并将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
2. 2020年8月26日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重点办)牵头制定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柳州市“双段长”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督促设立县、乡“双段长”公示牌,接受监督。
3.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工务段融安线路车间、融水线路车间、融安路桥车间、融安供电车间要加强与农业农村(水利)、应急、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共享地质灾害、极端天气等监测预警信息,向社会公布铁路灾害应急电话,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
三、职责分工
县委政法委(县铁路护路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路地双方开展护路联防工作,协调路地政法机关、公安机关打击各种涉路的违法犯罪活动。
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重点办):组织协调开展全县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展铁路沿线物流基地等设计彩钢瓦房、铁皮房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构建物问题整治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打击涉及铁路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铁路治安秩序。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铁路沿线路段地质灾害和邻近铁路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等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开展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和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指导铁路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和治理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和乡镇规划区内邻近铁路或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各类违法建筑和乱搭乱盖行为的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负责组织开展抽取地下水、拦河筑坝、疏浚作业、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路桥安全设施的问题整治工作。通过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普速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做好铁路沿线大牲畜进入铁路封闭区域的预防及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邻近铁路危树的隐患整治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铁路沿线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铁路沿线农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卫生管理等问题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工务段融安线路车间、融水线路车间、融安路桥车间、融安供电车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负责铁路用地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铁路内部隐患整治,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验收、销号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铁路用地外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及做好铁路沿线村(居)民进入铁路封闭区域的预防及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南宁铁路局柳州工务段融安线路车间、融水线路车间、融安路桥车间、融安供电车间共同推进隐患治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融安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铁路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按期完成,成立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应副主任、县委政法委一名分管领导、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以及融安线路车间、融安路桥车间、融水线路车间、融安供电车间一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财政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和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工作组、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平改立”工作组、技术工作组等5个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全县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工务段融安线路车间、融水线路车间、融安路桥车间、融安供电车间要分别建立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确定联络员,并于2020年8月26日前将工作机制及联络员名单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重点办)备案。
(二)加强督促检查。县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工作组将定时或不定时对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综合治理“回头看”。对落实主体责任到位、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不重视整治工作,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实行挂牌督办,约谈相关负责同志,限期整改。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者事故的,依法依规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进行问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开展工作情况(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OA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电话:8150609)。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进度、主要做法、存在问题等有关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并报告县委、县人民政府。
(三)加强政策研究。县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工务段融安线路车间、融水线路车间、融安路桥车间、融安供电车间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就推进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的工作经费及整治工程投资、资产移交、地质灾害防治、用地用林等问题,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为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政策保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3号)有关规定,做好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预算安排和投资计划,加大相关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工务段融安线路车间、融水线路车间、融安路桥车间、融安供电车间会同县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普速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方案,通过悬挂宣传标语以及报纸、电视、新媒体宣传等途径,全方位强化对铁路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引导沿线人民群众守法、护路,为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同时要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防范发生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确保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与社会稳定“两手抓、双促进”。
附件:1.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定义及治理依据
2.广西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路地双方验
收确认书
3.融安县普速铁路路外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明细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