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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19日
标  题:
融政办发〔2021〕1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政办发〔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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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图解政策 

融政办发〔2021〕1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01-19 17:05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各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月19日


  

融安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统筹城乡发展,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进一步发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对我县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加快推进我县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内完成全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任务6000亩的立项、实施、验收入库工作,力争2—3年内完成全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指标任务12000亩。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顺利推进,成立融安县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韦贞强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吕保能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宗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员:刘    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主任

雷晓飞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朱美忠  县财政局局长

覃武荣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明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罗昌波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莫小量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文静  板榄镇人民政府镇长

卢玉词  雅瑶乡人民政府乡长

    大将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世波  大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覃圣程  浮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泗顶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聖琪  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桥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拟任人选

    东起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国华  大良镇人民政府镇长

余健波  潭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县土整办),县土整办工作人员由县土地整理中心工作人员及从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抽调的专业骨干组成

县土整办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同时下设办公室、资金管理组、项目外业组、项目内业组、指标确认组,县土整办主任、副主任及各分组组长负责统筹、指导、督促我县土地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协调处理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二)组织机构职责

1.办公室。负责项目政策研究、工作计划、方案制定、相关文件起草、印发、会议组织安排、会议记录(纪要)撰写、月报周报编印等。

2.资金管理组。负责项目区范围内土地流转、青苗补偿、后期管护款数据审核,对各乡(镇)提供的表单、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负责款项的发放;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资金安全及使用管理,负责项目区补偿及日常的资金保障工作。

3.项目外业组。负责对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等进行督导,抓好土地流转进度、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进度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同时协调各乡(镇)处理项目区民事纠纷等工作

4.项目内业组。负责对项目的内业资料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按照《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范、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对项目的内业资料进行审查,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完善项目变更资料的相关手续;按照《土地整治项目验收与技术规程》督促参建单位完工后及时完成验收资料,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验收。

5.指标确认组。负责对完工项目的指标核定和入库进行指导协调,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和报备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项目区新增耕地的核定工作进行审核,同时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完成新增耕地的确认及项目信息报备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

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筹做好全县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并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工作;抓好社会资金参与我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合作协议签订和项目管理各项工作;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确保项目施工顺利实施。项目实施后,落实地块的后期管护工作(3年管护期),管护经费从工作经费中列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工程项目的全程指导、监督;加强与自治区、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对接,确保项目立项、评审、验收、报备、指标确认的顺利进行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筹措资金,确保资金来源符合相关规定。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项目的立项批复、项目验收及规划设计预算的财政评审、工程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融安生态环境局:根据各自职能,配合做好项目的立项、评审、规划设计变更、验收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完成项目的前期资源调查、立项、施工及验收、后期管护等工作;做好项目区群众思想工作,负责项目实施地块的土地流转工作;协调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实施后,配合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落实管护工作。

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县级重大项目建设进行统筹推进,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适时开展项目工作督查。

三、实施步骤

(一)潜力调查阶段(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31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技术单位根据最新的土地利用调查成果数据,摸清我县土地开垦、旱改水地块分布情况,结合我县的目标任务,将潜力图斑下发至各乡(镇)。

(二)土地流转阶段(2021年1月1日—2021年2月10日)

各乡(镇)根据地块潜力调查结果,完成土地流转及青苗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时拨付乡镇工作经费及土地流转租地费用补助、青苗补偿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已完成土地流转的范围,完成2021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月18日—2021年5月31日)

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项目立项批复及时组织社会投资方开展规划设计工作,同时要求施工队伍进场对地块进行平整,根据当地农业生产需求,因地制宜,合理布置工程内容。由于旱改水项目的水田核定受到季节性影响,社会资本投资的旱改水项目可以按照“边施工边设计,先施工后设计”的程序组织实施。各乡(镇)要统筹做好项目区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最大的支持,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问题;县土整办要做好各项目实施的组织和监督指导等工作,确保各项目的顺利推进。

(四)整改验收确认阶段(2021年6月1日—2021年8月31日)

在项目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达到验收条件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初验工作,初验合格后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竣工验收,按期完成整改验收提出的意见,获得市级验收批复。同步开展新增水田、旱地核定工作,对合格的地块进行外业系统拍照上传,对不合格的地块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完成指标确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将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本辖区、本单位城乡规划建设发展及乡村振兴工作范围,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研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深入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顺利实施。

(二)尊重民意,广泛宣传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细致地宣传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社会效益,做好群众的意愿征询、思想动员和政策解释工作,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项目实施,充分实现项目实施前农民同意、项目实施中农民参与、项目实施后农民满意的社会效果。

(三)严格标准,按规建设

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必须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各项工作及环节合法合规,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管理,确保效益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各项目的管理,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督,保证项目实施环节依法依规推进。各实施单位特别是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各施工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完善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并加强与自治区、柳州市和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对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通过验收。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各乡(镇)要加强对项目地块的后期管护,确保建设地块的指标交易、使用合法合规,全面提高我县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社会效益。

(五)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充分结合清洁乡村、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等项目协同开展各项工作。

  

附件:融安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任务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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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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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19日
标  题:
融政办发〔2021〕1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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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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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图解政策 

融政办发〔2021〕1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1-19 17:05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各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月19日


  

融安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统筹城乡发展,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进一步发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对我县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加快推进我县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内完成全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任务6000亩的立项、实施、验收入库工作,力争2—3年内完成全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指标任务12000亩。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顺利推进,成立融安县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韦贞强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吕保能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宗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员:刘    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主任

雷晓飞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朱美忠  县财政局局长

覃武荣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明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罗昌波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莫小量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文静  板榄镇人民政府镇长

卢玉词  雅瑶乡人民政府乡长

    大将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世波  大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覃圣程  浮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泗顶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聖琪  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桥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拟任人选

    东起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国华  大良镇人民政府镇长

余健波  潭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县土整办),县土整办工作人员由县土地整理中心工作人员及从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抽调的专业骨干组成

县土整办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同时下设办公室、资金管理组、项目外业组、项目内业组、指标确认组,县土整办主任、副主任及各分组组长负责统筹、指导、督促我县土地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协调处理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二)组织机构职责

1.办公室。负责项目政策研究、工作计划、方案制定、相关文件起草、印发、会议组织安排、会议记录(纪要)撰写、月报周报编印等。

2.资金管理组。负责项目区范围内土地流转、青苗补偿、后期管护款数据审核,对各乡(镇)提供的表单、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负责款项的发放;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资金安全及使用管理,负责项目区补偿及日常的资金保障工作。

3.项目外业组。负责对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等进行督导,抓好土地流转进度、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进度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同时协调各乡(镇)处理项目区民事纠纷等工作

4.项目内业组。负责对项目的内业资料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按照《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范、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对项目的内业资料进行审查,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完善项目变更资料的相关手续;按照《土地整治项目验收与技术规程》督促参建单位完工后及时完成验收资料,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验收。

5.指标确认组。负责对完工项目的指标核定和入库进行指导协调,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和报备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项目区新增耕地的核定工作进行审核,同时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完成新增耕地的确认及项目信息报备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

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筹做好全县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并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工作;抓好社会资金参与我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合作协议签订和项目管理各项工作;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确保项目施工顺利实施。项目实施后,落实地块的后期管护工作(3年管护期),管护经费从工作经费中列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工程项目的全程指导、监督;加强与自治区、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对接,确保项目立项、评审、验收、报备、指标确认的顺利进行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筹措资金,确保资金来源符合相关规定。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项目的立项批复、项目验收及规划设计预算的财政评审、工程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融安生态环境局:根据各自职能,配合做好项目的立项、评审、规划设计变更、验收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完成项目的前期资源调查、立项、施工及验收、后期管护等工作;做好项目区群众思想工作,负责项目实施地块的土地流转工作;协调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实施后,配合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落实管护工作。

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县级重大项目建设进行统筹推进,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适时开展项目工作督查。

三、实施步骤

(一)潜力调查阶段(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31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技术单位根据最新的土地利用调查成果数据,摸清我县土地开垦、旱改水地块分布情况,结合我县的目标任务,将潜力图斑下发至各乡(镇)。

(二)土地流转阶段(2021年1月1日—2021年2月10日)

各乡(镇)根据地块潜力调查结果,完成土地流转及青苗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时拨付乡镇工作经费及土地流转租地费用补助、青苗补偿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已完成土地流转的范围,完成2021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月18日—2021年5月31日)

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项目立项批复及时组织社会投资方开展规划设计工作,同时要求施工队伍进场对地块进行平整,根据当地农业生产需求,因地制宜,合理布置工程内容。由于旱改水项目的水田核定受到季节性影响,社会资本投资的旱改水项目可以按照“边施工边设计,先施工后设计”的程序组织实施。各乡(镇)要统筹做好项目区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最大的支持,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问题;县土整办要做好各项目实施的组织和监督指导等工作,确保各项目的顺利推进。

(四)整改验收确认阶段(2021年6月1日—2021年8月31日)

在项目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达到验收条件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初验工作,初验合格后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竣工验收,按期完成整改验收提出的意见,获得市级验收批复。同步开展新增水田、旱地核定工作,对合格的地块进行外业系统拍照上传,对不合格的地块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完成指标确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将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本辖区、本单位城乡规划建设发展及乡村振兴工作范围,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研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深入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顺利实施。

(二)尊重民意,广泛宣传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细致地宣传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社会效益,做好群众的意愿征询、思想动员和政策解释工作,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项目实施,充分实现项目实施前农民同意、项目实施中农民参与、项目实施后农民满意的社会效果。

(三)严格标准,按规建设

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必须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各项工作及环节合法合规,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管理,确保效益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各项目的管理,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督,保证项目实施环节依法依规推进。各实施单位特别是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各施工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完善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并加强与自治区、柳州市和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对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通过验收。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各乡(镇)要加强对项目地块的后期管护,确保建设地块的指标交易、使用合法合规,全面提高我县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社会效益。

(五)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充分结合清洁乡村、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等项目协同开展各项工作。

  

附件:融安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任务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