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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02247537121335/2021-75070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20日
标  题:
融政办发〔2021〕5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成品油行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政办发〔2021〕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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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1〕5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成品油行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02-20 17:00   

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及驻融各有关单位

人民政府同意,现《融安县成品油行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220

融安县成品油行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行业市场秩序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成品油行为,及时消除行业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成品油安全事故,保障社会安全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成品油非法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源头整治与终端整治”“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通过长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调油窝点、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油罐车、非法储存使用非标燃油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环境

整治重点

(一)查办非法经营大案要案。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偷税漏税、非法经营等犯罪为重点,紧盯成品油源头,深度经营成品油违法犯罪线索,打击上规模、有组织的非法经营团伙,加大重点案件经营力度,及时串并案件,实施集成性、规模化打击,集中查办批成品油非法经营大案要案,形成有效震慑。(公安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税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加强成品油质量抽检。加大生产、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力度,以社会油库、加油站、化工企业和非法调油点为重点,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及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调制、掺假使假、经营质量不合格油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公安融安生态环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税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强化成品油储存和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加强成品油储存和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成品油储存和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顿,无法整改的按规定予以关闭。(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融安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严厉查处隐瞒销售、账外经营等偷逃税款行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强化涉税风险分析,重点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变名开票、应开具而不开具发票,以及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税务局、公安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柳州海事局融水海事处等相关部门配合)

(五)取缔无照无证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未获得相关部门许可,擅自经营成品油的加油站点、车辆、船舶、撬装装置,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公安交通运输县消防救援大队、柳州海事局融水海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严打非法运输成品油的流动车(船)。对未获得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有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非法运输和流动销售成品油的车辆,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以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为抓手,坚决查处未按要求填写和携带运单(电子运单)的成品油运输车辆。(交通运输局、县公安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融安生态环境局、柳州海事局融水海事处等相关部门配合)

(七)整治大型工程机械使用伪劣成品油行为。加大大型工地检查力度,强化工程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抽查抽测,对不达标的工程机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相关执法部门要同时加大对假劣油品的执法处罚力度。(融安生态环境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成立融安县成品油行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应联系副主任,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分别任副组长交通运输局融安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税务局、柳州海事局融水海事处、各乡(镇)、中石化广西融安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西融安销售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兼任

、责任分工

(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综合协调,收集各部门整治材料并汇总上报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依法严格查处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对掺杂造假、以次充好、价格违法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严格检查加油站在用加油机是否经年检合格,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经营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县公安局负责牵头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犯罪行为,集中查办一批非法经营大案要案;依法查处非法改装车辆流动加油行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提前介入调查取证等。

(四)县应急管理负责牵头成品油储存和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存储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五)县交通运输负责牵头严打非法运输和流动销售成品油的车辆,依法查处机动车维修经营单位擅自改装从事流动销售成品油车辆的行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六)融安生态环境负责牵头整治大型工程机械使用伪劣成品油行为负责对非法经营点、储油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将查处的无合法来源(假劣油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管等

(七)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对全县加油站点的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加油站点依法进行查处,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八)县税务负责牵头严厉查处隐瞒销售、账外经营等偷逃税款行为,重点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变名开票、应开具而不开具发票,以及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如实申报缴纳税款行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九)柳州海事局融水海事处负责牵头打击水上非法流动加油船、运输船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船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抽检力度,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内河船舶和江海直达船舶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十)县财政负责成品油罚没处置收入管理,做好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十一)中石广西融安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西融安销售分公司等企业:负责指导各自下属企业和所属油库、加油站自查自纠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协助落实成品油专业运输车辆参与行动,配合做好被查封成品油的调运、保管、收储工作对现场查封的非法经营设备的处理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协助做好被查封油品的抽样检测鉴定工作

(十二)各乡(镇):负责制定辖区内切实可行的成品油行业监督管理方案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等。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真正落实成品油市场监管主体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加强部门配合和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排查整治到位,实施动态清零成品油市场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要按照本方案所列整治任务,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黑加油站点、非法调油窝点、非法流动油罐车及非法储存使用非标燃油行为,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施销号管理,并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对成品油非法经营问题发现一起、清除一起,坚决实施“动态清零”。遇到重大、突发性事件要迅速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严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保持高压态势。各牵头部门要在排查整治基础上,持续组织相关部门,采取部门联查、定期不定期巡查、常态化“回头看”等方式,重点对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油品运输车、施工工地、城乡结合部、道路运输主要路段等重点区域(路段)及历次排查整治中列入的“黑名单”,逐查、反复看,在春节和两会等重点时段要加大检查频次,始终对黑加油问题及成品油经营偷漏税问题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四)强化信用约束营造舆论氛围。依法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在对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将其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强化“一次违法、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防止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死灰复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增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力度,坚持主动宣传在主流媒体和网站对成品油非法经营打击成效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深入宣传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的社会危害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规违法行为,拓宽非法经营案件线索渠道加大重大案件曝光力度,提高执法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五)报送总结材料。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及汇总工作,并按照县成品油行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通过OA或邮箱(raxjmj@163.com)及时报送。联系人: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黄晶,联系电话:831759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印发



融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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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02247537121335/2021-7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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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20日
标  题:
融政办发〔2021〕5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成品油行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政办发〔2021〕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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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1〕5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成品油行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2-20 17:00 

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及驻融各有关单位

人民政府同意,现《融安县成品油行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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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成品油行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行业市场秩序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成品油行为,及时消除行业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成品油安全事故,保障社会安全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成品油非法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源头整治与终端整治”“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通过长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调油窝点、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油罐车、非法储存使用非标燃油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环境

整治重点

(一)查办非法经营大案要案。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偷税漏税、非法经营等犯罪为重点,紧盯成品油源头,深度经营成品油违法犯罪线索,打击上规模、有组织的非法经营团伙,加大重点案件经营力度,及时串并案件,实施集成性、规模化打击,集中查办批成品油非法经营大案要案,形成有效震慑。(公安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税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加强成品油质量抽检。加大生产、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力度,以社会油库、加油站、化工企业和非法调油点为重点,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及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调制、掺假使假、经营质量不合格油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公安融安生态环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税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强化成品油储存和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加强成品油储存和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成品油储存和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顿,无法整改的按规定予以关闭。(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融安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严厉查处隐瞒销售、账外经营等偷逃税款行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强化涉税风险分析,重点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变名开票、应开具而不开具发票,以及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税务局、公安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柳州海事局融水海事处等相关部门配合)

(五)取缔无照无证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未获得相关部门许可,擅自经营成品油的加油站点、车辆、船舶、撬装装置,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公安交通运输县消防救援大队、柳州海事局融水海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严打非法运输成品油的流动车(船)。对未获得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有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非法运输和流动销售成品油的车辆,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以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为抓手,坚决查处未按要求填写和携带运单(电子运单)的成品油运输车辆。(交通运输局、县公安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融安生态环境局、柳州海事局融水海事处等相关部门配合)

(七)整治大型工程机械使用伪劣成品油行为。加大大型工地检查力度,强化工程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抽查抽测,对不达标的工程机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相关执法部门要同时加大对假劣油品的执法处罚力度。(融安生态环境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成立融安县成品油行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应联系副主任,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分别任副组长交通运输局融安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税务局、柳州海事局融水海事处、各乡(镇)、中石化广西融安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西融安销售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兼任

、责任分工

(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综合协调,收集各部门整治材料并汇总上报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依法严格查处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对掺杂造假、以次充好、价格违法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严格检查加油站在用加油机是否经年检合格,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经营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县公安局负责牵头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犯罪行为,集中查办一批非法经营大案要案;依法查处非法改装车辆流动加油行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提前介入调查取证等。

(四)县应急管理负责牵头成品油储存和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存储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五)县交通运输负责牵头严打非法运输和流动销售成品油的车辆,依法查处机动车维修经营单位擅自改装从事流动销售成品油车辆的行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六)融安生态环境负责牵头整治大型工程机械使用伪劣成品油行为负责对非法经营点、储油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将查处的无合法来源(假劣油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管等

(七)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对全县加油站点的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加油站点依法进行查处,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八)县税务负责牵头严厉查处隐瞒销售、账外经营等偷逃税款行为,重点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变名开票、应开具而不开具发票,以及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如实申报缴纳税款行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九)柳州海事局融水海事处负责牵头打击水上非法流动加油船、运输船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船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抽检力度,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内河船舶和江海直达船舶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十)县财政负责成品油罚没处置收入管理,做好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十一)中石广西融安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西融安销售分公司等企业:负责指导各自下属企业和所属油库、加油站自查自纠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协助落实成品油专业运输车辆参与行动,配合做好被查封成品油的调运、保管、收储工作对现场查封的非法经营设备的处理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协助做好被查封油品的抽样检测鉴定工作

(十二)各乡(镇):负责制定辖区内切实可行的成品油行业监督管理方案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等。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真正落实成品油市场监管主体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加强部门配合和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排查整治到位,实施动态清零成品油市场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要按照本方案所列整治任务,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黑加油站点、非法调油窝点、非法流动油罐车及非法储存使用非标燃油行为,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施销号管理,并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对成品油非法经营问题发现一起、清除一起,坚决实施“动态清零”。遇到重大、突发性事件要迅速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严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保持高压态势。各牵头部门要在排查整治基础上,持续组织相关部门,采取部门联查、定期不定期巡查、常态化“回头看”等方式,重点对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油品运输车、施工工地、城乡结合部、道路运输主要路段等重点区域(路段)及历次排查整治中列入的“黑名单”,逐查、反复看,在春节和两会等重点时段要加大检查频次,始终对黑加油问题及成品油经营偷漏税问题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四)强化信用约束营造舆论氛围。依法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在对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将其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强化“一次违法、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防止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死灰复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增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力度,坚持主动宣传在主流媒体和网站对成品油非法经营打击成效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深入宣传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的社会危害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规违法行为,拓宽非法经营案件线索渠道加大重大案件曝光力度,提高执法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五)报送总结材料。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及汇总工作,并按照县成品油行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通过OA或邮箱(raxjmj@163.com)及时报送。联系人: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黄晶,联系电话:831759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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