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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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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8日
标  题:
融政办发〔2021〕31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2021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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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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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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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1〕31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2021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08-28 17:00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2021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8月28日

  

  

  

  

融安县2021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自治区、柳州市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通过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县、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根据“月清、季核、季度评估”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核查、判定图斑性质,对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挖湖造景、在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占用、非法采矿以及非法开采稀土等战略性矿种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切实落实“严起来”的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检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评估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情况,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任务

1.整理卫片图斑在自然资源部通过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下发图斑的基础上,按照“集约节约、统筹共享”原则,县人民政府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领和利用卫星遥感影像统筹工作获取的遥感影像资源开展变化检测工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购买频次更高的遥感影像或变化监测技术服务,提取实地变化的卫片图斑,作为开展卫片执法工作的补充。

2.核查和判定图斑性质县人民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和2021年卫片执法图斑判定标准,开展内业对比、实地核查、举证说明、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判定为合法的图斑,要确保用地、用矿批文合法有效,实际用地、采矿范围在建设用地批准红线、采矿证许可范围内。判定为违法的图斑,要做到违法性质和处理情况客观、真实。判定为其他类的图斑,要符合存量建设用地、临时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实地未变化的政策规定,涉及道路边坡治理、河道治理、水库水面的泡沫码头、水地沟渠、管道铺设、高压铁塔、风电塔座、水面高架路桥、挑空水面的水工建筑及景观平台等图斑,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初步核查,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途管制机构出具认定意见,认定无需办理用地审批的,报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途管制机构同意后,判定为“实地未变化”,不再纳入问题台账。

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统筹技术单位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充实工作力量,研究“早发现”的方法,解决“卡脖子”的关键问题,提升卫片执法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卫片执法工作的时效性、精准性和系统性。

要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永久基本农田和稀土等重要矿种卫片图斑的核查工作。矿产卫片执法要严格按照《矿产执法卫片图斑填报指南(试行)》要求进一步规范图斑核查、判定、审查等工作,建立和完善矿产执法台账。

3.查处和整改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法定职责,依法依规查处整改违法行为,对重大、跨区的线性工程违法用地案件,制止无效或查处工作无法进行的,应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发现职责范围外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交有处罚权的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并做好记录,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反馈查处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应当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抄送检察机关;对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坚决及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对实际用途确属设施农业用地但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备案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核查意见,明确完成设施农业备案期限,在卫片系统中备注“未备案”,并尽快督促落实备案;对农业养殖设施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当明确项目补划意见,不同意补划的,判定为“农业项目破坏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并进行查处整改;对假借设施农业项目名义,实施非农业建设的,应当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进行处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根据卫片工作进展情况,对违法严重或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导,对重大典型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违法用地查处整改跟监管机制,并持续监督地方违法用地拆除复耕情况,防止虚假整改。

4.填报数据及建档立卷。严格落实“县级判定填报”工作责任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在本月完成上一个月下发图斑的核查,在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填报卫片图斑性质判定及查处整改等相应内容,并对填报数据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按“一图斑(地块)一卷宗的标准,整理归档材料,建立卫片卷宗。

5.严格数据审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对填报的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及时指出审核发现问题,查漏补缺并纠正问题,形成书面审核记录存档备查,对审核结果负责。

6.实地督导和核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分析各乡(镇)每个季度卫片执法工作成果,对违法问题突出、查处整改滞后的地区进行督导,督促各地及时整改;形成年度卫片执法成果,评估各乡(镇)卫片执法工作总体情况,采取公开通报、取消评优评先等措施限期整改;对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要等量扣除该乡(镇)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可补充耕地数量;对年度内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业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要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恢复原种植条件的,要限期补划。

7.严肃约谈和问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约谈标准,依据卫片图斑核查、查处整改结果,提请县人民政府开展约谈,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采取本部门单独或联合纪检监察机关等方式开展警示约谈工作。逾期不整改、整改不实或弄虚作假应付,达到问责标准的地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按照与纪检监察贯通协调工作机制,与其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人事部门。

二、工作组织和分工

为确保卫片执法工作的顺利完成,顺利通过国家和自治区检查验收,经研究,决定成立融安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叶海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蓝  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宗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  徐立明  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  涛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梁乙明  县公安局副政委

李  猛  县司法局副局长

甘晓斌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钟来欢  县财政局副局长

  朱永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覃泽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覃钉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小玲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韦怡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  华  县林业局副局长

覃祖军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韦联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胡志伟  融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海学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寿香  板榄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江福  雅瑶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国良  大将镇人民政府镇长

侯厚华  大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奕  浮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雄典  泗顶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家超  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付  翔  桥板乡人民政府乡长

唐益娥  东起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  昊  大良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  龙  潭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开展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覃泽新同志兼任,成员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并对工作成果组织审核,联系电话8113270。

三、检查对象

2021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检查的对象为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县的2021年发现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图斑。

四、职责分工

县人民政府是全县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并落实卫片执法共同责任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组织协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共同做好图斑核查、查处整改、数据报送、督办问效、约谈问责、源头防范、机制建立等工作,保障案件移送、查处、执行全面到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组织做好卫片图斑内业比对、外业核查举证等工作,逐个图斑判定合法性;履行属于职责范围内对违法行为发现、制止、查处、报告的职责,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及时移交并做好记录;逐个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按照卫片执法填报要求,组织做好将图斑判定结果、查处及整改落实情况录入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并进行自检;汇总分析上报县级卫片执法成果数据和报告,报请县人民政府约谈违法问题严重乡(镇)主要负责人;归档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图件、照片、违法案件处理材料、统计汇总表及各类相关文件材料等,按要求建立档案卷宗,装订成册;制定实施奖惩措施。

各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尽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的通告》等规定,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紧密配合,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对全县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整改查处工作进行督查,对各有关单位、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会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根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对符合15号令有关问责规定的,实施问责并落实到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查处拆除辖区范围内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不按批准的规划许可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查处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行为;维护联合执法现场秩序;现场查控非法采矿者,遣散民工,清查非法采矿、选矿者爆破物品的来源并依法追究责任,追查非法采、洗、选矿的组织者,打击涉矿黑恶势力和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不法分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扣无证照采、洗、选矿和加工的机械、设备和矿产品,并依法对无证照生产经营者进行处罚。

县应急管理局、融安生态环境局负责处置非法采洗选矿者的废水池、尾矿坝等洗选矿设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并对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复耕耕地的质量评定工作,并出具耕地质量评定报告,对因非法采洗矿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负责农村个人建房的巡查和违建查处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依法审核审批使用林地手续,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

县水利局负责对因非法采、洗、选矿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查处没有办理车辆营运证,擅自运输非法矿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暂扣非法运营车辆。

县财政局负责将县本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专项经费纳入预算并及时接收、依法处置国土资源部门移交的罚没品。

县司法局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拟出台涉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时间安排

(一)“月清”。2021年卫片执法图斑从2021年3月开始下发,要做到下发一批,核查一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每月24日前完数据的填报,并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通过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进行上报。

(二)“季核”。以季度为单位,在每季度末,组织全面审核,核查图斑定性是否准确、查处整改是否真实、举证材料是否齐备、数据信息是否准确、规范等,修改完善数据信息,及时根据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出审核意见进行整改纠正。                                                          

(三)半年成果上报。2021年7月14日前,对完成第一、二季度卫片成果进行汇总分析,通过执法综合监管平台报送半年度卫片执法成果数据,并形成半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报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年度成果上报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四个季度数据的全面审核分析,更新各季度的查处整改情况、数据审核、督导验收和约谈问责等工作,通过执法综合监管平台上报年度卫片执法成果数据,并形成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报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卫片执法工作中发现的军用土地图斑,要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专线上报。

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上报的,须形成书面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明确上报时间。

六、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相关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议具体落实2021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

(二)学习培训。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卫片相关文件和《卫片执法检查规范》,通过举办和参加各种培训班,全面掌握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要求,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技术规范。

(三)边核查边查处整改。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全面认真核实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核实确认一宗,查处整改到位一宗;在自然资源部审核数据后,对通不过变更调查及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审核的图斑,要认真开展进一步复核并完善举证材料和查处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核查和查处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四)录入数据、立卷归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材料进行整理,按照“文件齐备、图件齐全、真实准确、整齐有序”的标准,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文件和卷宗材料,装订成册。按照本方案和《卫片执法检查规范》要求及时将相关内容数据录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并及时指导纠正完善有关数据。

七、工作机制

(一)建立奖惩机制。将卫片发现的违法用地面积、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查处整改到位率等项指标作为“卫片执法”绩效考核指标,排名靠前的纳入奖励范围;将卫片发现的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作为“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绩效考核指标,按照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全区比例与本县永久基本农田占全区永久基本农田比例的比值大小进行评分,不存在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予以绩效加分。在开展涉及自然资源执法领域的评优评先工作时,存在被县级以上约谈或启动问责,案件被自然资源部或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立案、挂牌督办等情形的,一票否决,取消评比资格。

(二)建立通报于专报制度。对卫片执法工作开展有力或相关做法较好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违法严重或工作不力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对经过沟通仍未按时整改或相关问题情况特别恶劣的地区,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请县人民政府开展约谈。

(三)持续推行“红黑榜”制度。进一步完善卫片执法“红黑榜”制度,对工作高度负责、工作进度快,抽查图斑真实性高于95%、立案案件结案率高于95%,不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乡(镇)列入“红榜”通报表扬,反之列入“黑榜”通报批评。

(四)明确约谈问责标准。将自治区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项目违法占用的耕地面积纳入问责比例计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警示约谈范围:一是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二是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问责标准的;三是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达到100亩以上,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的;四是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图斑数在全区排序靠前且查处不力,持续违法问题严重,违法开采重要矿种问题突出,矿产资源管理混乱的;五是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隐瞒不报、压实不查,履职率低于95%、年度内立案案件结案率低于95%的;六是存在整改造假、数据造假、编造文件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七是存在其他需要约谈情形的。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经整改后,违法问题仍然严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问责情形的地区,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人事部门。

(五)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2021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六)加强督查指导,保持信息畅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确保相关工作人员正确掌握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为加强沟通,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尽早发现问题,实行工作文件信息备案制度和工作报送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按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按时上报相关数据报表,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改进工作建议等。同时,要及时报送监督检查工作的方案、简报等文件材料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工作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掌握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的新方式、新标准、新要求,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的现实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责任主体意识,将卫片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真抓严管,分管同志要靠前指挥,要落实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有力推进本辖区卫片执法工作。

(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跨越“红线”问题。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依法开展查处整改工作。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要加大用地报批力度,在前段减少程序性违法问题发生,未办理用地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要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过立案查处、完善用地手续、组织复耕复绿等方式落实查处整改;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宗、拆除一宗、复耕一宗,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对违法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或自然保护地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整改,消除违法状态,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建设对耕地耕作层造成破坏的,应认定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并加强监管,假借设施农业项目名义实施非农建设的,要作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整改;对于实际用途为临时用地的,要限期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在上报数据时,没有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按照新增建设用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于矿产卫片,要按照“一图两用,地、矿同核”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对矿产违法行为的核查,切实强化对砂石、黏土等矿产资源的执法监管,坚决打击在自然保护地内采矿或非法开采稀土等国家战略性资源重要矿种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三不留一毁闭”,确保矿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到位。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有关部门要严守工作底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标准进行判定和填报,严格审核有关数据,不做“二传手”,坚决纠正填报不实等问题。对因工作不认真造成数据填报错漏、不能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成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对数据造假、隐瞒不报等情形,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公开通报。

九、成果上报

要求在2021年4月17日、7月1日、9月30日前,有关单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2021年第一、二、三季度下发的卫片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统计报表,在2022年1月4日前,有关单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2021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统计报表,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汇总数据,经县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形式采用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数据必须一致,电子文件使用邮箱报送(邮箱:rongan2011@qq.com),相关统计汇总报表电子文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上报。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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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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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8-28 17:00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2021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8月28日

  

  

  

  

融安县2021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自治区、柳州市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通过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县、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根据“月清、季核、季度评估”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核查、判定图斑性质,对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挖湖造景、在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占用、非法采矿以及非法开采稀土等战略性矿种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切实落实“严起来”的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检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评估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情况,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任务

1.整理卫片图斑在自然资源部通过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下发图斑的基础上,按照“集约节约、统筹共享”原则,县人民政府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领和利用卫星遥感影像统筹工作获取的遥感影像资源开展变化检测工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购买频次更高的遥感影像或变化监测技术服务,提取实地变化的卫片图斑,作为开展卫片执法工作的补充。

2.核查和判定图斑性质县人民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和2021年卫片执法图斑判定标准,开展内业对比、实地核查、举证说明、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判定为合法的图斑,要确保用地、用矿批文合法有效,实际用地、采矿范围在建设用地批准红线、采矿证许可范围内。判定为违法的图斑,要做到违法性质和处理情况客观、真实。判定为其他类的图斑,要符合存量建设用地、临时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实地未变化的政策规定,涉及道路边坡治理、河道治理、水库水面的泡沫码头、水地沟渠、管道铺设、高压铁塔、风电塔座、水面高架路桥、挑空水面的水工建筑及景观平台等图斑,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初步核查,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途管制机构出具认定意见,认定无需办理用地审批的,报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途管制机构同意后,判定为“实地未变化”,不再纳入问题台账。

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统筹技术单位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充实工作力量,研究“早发现”的方法,解决“卡脖子”的关键问题,提升卫片执法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卫片执法工作的时效性、精准性和系统性。

要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永久基本农田和稀土等重要矿种卫片图斑的核查工作。矿产卫片执法要严格按照《矿产执法卫片图斑填报指南(试行)》要求进一步规范图斑核查、判定、审查等工作,建立和完善矿产执法台账。

3.查处和整改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法定职责,依法依规查处整改违法行为,对重大、跨区的线性工程违法用地案件,制止无效或查处工作无法进行的,应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发现职责范围外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交有处罚权的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并做好记录,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反馈查处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应当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抄送检察机关;对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坚决及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对实际用途确属设施农业用地但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备案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核查意见,明确完成设施农业备案期限,在卫片系统中备注“未备案”,并尽快督促落实备案;对农业养殖设施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当明确项目补划意见,不同意补划的,判定为“农业项目破坏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并进行查处整改;对假借设施农业项目名义,实施非农业建设的,应当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进行处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根据卫片工作进展情况,对违法严重或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导,对重大典型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违法用地查处整改跟监管机制,并持续监督地方违法用地拆除复耕情况,防止虚假整改。

4.填报数据及建档立卷。严格落实“县级判定填报”工作责任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在本月完成上一个月下发图斑的核查,在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填报卫片图斑性质判定及查处整改等相应内容,并对填报数据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按“一图斑(地块)一卷宗的标准,整理归档材料,建立卫片卷宗。

5.严格数据审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对填报的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及时指出审核发现问题,查漏补缺并纠正问题,形成书面审核记录存档备查,对审核结果负责。

6.实地督导和核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分析各乡(镇)每个季度卫片执法工作成果,对违法问题突出、查处整改滞后的地区进行督导,督促各地及时整改;形成年度卫片执法成果,评估各乡(镇)卫片执法工作总体情况,采取公开通报、取消评优评先等措施限期整改;对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要等量扣除该乡(镇)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可补充耕地数量;对年度内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业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要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恢复原种植条件的,要限期补划。

7.严肃约谈和问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约谈标准,依据卫片图斑核查、查处整改结果,提请县人民政府开展约谈,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采取本部门单独或联合纪检监察机关等方式开展警示约谈工作。逾期不整改、整改不实或弄虚作假应付,达到问责标准的地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按照与纪检监察贯通协调工作机制,与其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人事部门。

二、工作组织和分工

为确保卫片执法工作的顺利完成,顺利通过国家和自治区检查验收,经研究,决定成立融安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叶海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蓝  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宗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  徐立明  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  涛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梁乙明  县公安局副政委

李  猛  县司法局副局长

甘晓斌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钟来欢  县财政局副局长

  朱永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覃泽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覃钉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小玲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韦怡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  华  县林业局副局长

覃祖军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韦联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胡志伟  融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海学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寿香  板榄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江福  雅瑶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国良  大将镇人民政府镇长

侯厚华  大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奕  浮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雄典  泗顶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家超  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付  翔  桥板乡人民政府乡长

唐益娥  东起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  昊  大良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  龙  潭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开展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覃泽新同志兼任,成员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并对工作成果组织审核,联系电话8113270。

三、检查对象

2021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检查的对象为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县的2021年发现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图斑。

四、职责分工

县人民政府是全县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并落实卫片执法共同责任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组织协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共同做好图斑核查、查处整改、数据报送、督办问效、约谈问责、源头防范、机制建立等工作,保障案件移送、查处、执行全面到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组织做好卫片图斑内业比对、外业核查举证等工作,逐个图斑判定合法性;履行属于职责范围内对违法行为发现、制止、查处、报告的职责,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及时移交并做好记录;逐个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按照卫片执法填报要求,组织做好将图斑判定结果、查处及整改落实情况录入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并进行自检;汇总分析上报县级卫片执法成果数据和报告,报请县人民政府约谈违法问题严重乡(镇)主要负责人;归档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图件、照片、违法案件处理材料、统计汇总表及各类相关文件材料等,按要求建立档案卷宗,装订成册;制定实施奖惩措施。

各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尽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的通告》等规定,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紧密配合,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对全县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整改查处工作进行督查,对各有关单位、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会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根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对符合15号令有关问责规定的,实施问责并落实到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查处拆除辖区范围内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不按批准的规划许可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查处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行为;维护联合执法现场秩序;现场查控非法采矿者,遣散民工,清查非法采矿、选矿者爆破物品的来源并依法追究责任,追查非法采、洗、选矿的组织者,打击涉矿黑恶势力和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不法分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扣无证照采、洗、选矿和加工的机械、设备和矿产品,并依法对无证照生产经营者进行处罚。

县应急管理局、融安生态环境局负责处置非法采洗选矿者的废水池、尾矿坝等洗选矿设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并对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复耕耕地的质量评定工作,并出具耕地质量评定报告,对因非法采洗矿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负责农村个人建房的巡查和违建查处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依法审核审批使用林地手续,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

县水利局负责对因非法采、洗、选矿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查处没有办理车辆营运证,擅自运输非法矿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暂扣非法运营车辆。

县财政局负责将县本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专项经费纳入预算并及时接收、依法处置国土资源部门移交的罚没品。

县司法局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拟出台涉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时间安排

(一)“月清”。2021年卫片执法图斑从2021年3月开始下发,要做到下发一批,核查一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每月24日前完数据的填报,并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通过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进行上报。

(二)“季核”。以季度为单位,在每季度末,组织全面审核,核查图斑定性是否准确、查处整改是否真实、举证材料是否齐备、数据信息是否准确、规范等,修改完善数据信息,及时根据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出审核意见进行整改纠正。                                                          

(三)半年成果上报。2021年7月14日前,对完成第一、二季度卫片成果进行汇总分析,通过执法综合监管平台报送半年度卫片执法成果数据,并形成半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报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年度成果上报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四个季度数据的全面审核分析,更新各季度的查处整改情况、数据审核、督导验收和约谈问责等工作,通过执法综合监管平台上报年度卫片执法成果数据,并形成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报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卫片执法工作中发现的军用土地图斑,要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专线上报。

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上报的,须形成书面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明确上报时间。

六、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相关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议具体落实2021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

(二)学习培训。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卫片相关文件和《卫片执法检查规范》,通过举办和参加各种培训班,全面掌握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要求,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技术规范。

(三)边核查边查处整改。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全面认真核实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核实确认一宗,查处整改到位一宗;在自然资源部审核数据后,对通不过变更调查及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审核的图斑,要认真开展进一步复核并完善举证材料和查处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核查和查处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四)录入数据、立卷归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材料进行整理,按照“文件齐备、图件齐全、真实准确、整齐有序”的标准,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文件和卷宗材料,装订成册。按照本方案和《卫片执法检查规范》要求及时将相关内容数据录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并及时指导纠正完善有关数据。

七、工作机制

(一)建立奖惩机制。将卫片发现的违法用地面积、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查处整改到位率等项指标作为“卫片执法”绩效考核指标,排名靠前的纳入奖励范围;将卫片发现的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作为“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绩效考核指标,按照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全区比例与本县永久基本农田占全区永久基本农田比例的比值大小进行评分,不存在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予以绩效加分。在开展涉及自然资源执法领域的评优评先工作时,存在被县级以上约谈或启动问责,案件被自然资源部或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立案、挂牌督办等情形的,一票否决,取消评比资格。

(二)建立通报于专报制度。对卫片执法工作开展有力或相关做法较好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违法严重或工作不力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对经过沟通仍未按时整改或相关问题情况特别恶劣的地区,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请县人民政府开展约谈。

(三)持续推行“红黑榜”制度。进一步完善卫片执法“红黑榜”制度,对工作高度负责、工作进度快,抽查图斑真实性高于95%、立案案件结案率高于95%,不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乡(镇)列入“红榜”通报表扬,反之列入“黑榜”通报批评。

(四)明确约谈问责标准。将自治区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项目违法占用的耕地面积纳入问责比例计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警示约谈范围:一是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二是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问责标准的;三是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达到100亩以上,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的;四是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图斑数在全区排序靠前且查处不力,持续违法问题严重,违法开采重要矿种问题突出,矿产资源管理混乱的;五是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隐瞒不报、压实不查,履职率低于95%、年度内立案案件结案率低于95%的;六是存在整改造假、数据造假、编造文件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七是存在其他需要约谈情形的。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经整改后,违法问题仍然严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问责情形的地区,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人事部门。

(五)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2021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六)加强督查指导,保持信息畅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确保相关工作人员正确掌握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为加强沟通,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尽早发现问题,实行工作文件信息备案制度和工作报送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按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按时上报相关数据报表,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改进工作建议等。同时,要及时报送监督检查工作的方案、简报等文件材料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工作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掌握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的新方式、新标准、新要求,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的现实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责任主体意识,将卫片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真抓严管,分管同志要靠前指挥,要落实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有力推进本辖区卫片执法工作。

(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跨越“红线”问题。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依法开展查处整改工作。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要加大用地报批力度,在前段减少程序性违法问题发生,未办理用地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要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过立案查处、完善用地手续、组织复耕复绿等方式落实查处整改;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宗、拆除一宗、复耕一宗,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对违法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或自然保护地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整改,消除违法状态,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建设对耕地耕作层造成破坏的,应认定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并加强监管,假借设施农业项目名义实施非农建设的,要作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整改;对于实际用途为临时用地的,要限期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在上报数据时,没有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按照新增建设用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于矿产卫片,要按照“一图两用,地、矿同核”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对矿产违法行为的核查,切实强化对砂石、黏土等矿产资源的执法监管,坚决打击在自然保护地内采矿或非法开采稀土等国家战略性资源重要矿种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三不留一毁闭”,确保矿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到位。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有关部门要严守工作底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标准进行判定和填报,严格审核有关数据,不做“二传手”,坚决纠正填报不实等问题。对因工作不认真造成数据填报错漏、不能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成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对数据造假、隐瞒不报等情形,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公开通报。

九、成果上报

要求在2021年4月17日、7月1日、9月30日前,有关单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2021年第一、二、三季度下发的卫片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统计报表,在2022年1月4日前,有关单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2021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统计报表,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汇总数据,经县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形式采用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数据必须一致,电子文件使用邮箱报送(邮箱:rongan2011@qq.com),相关统计汇总报表电子文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上报。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