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2-45331
- 主题分类:
- 其他_财政、金融、审计;其他_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18日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2〕36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2〕36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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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2〕36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0月18日
融安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2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桂政办发〔2022〕40号)、《2022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柳政办〔2022〕83号),坚持不懈打造办事效率高、开放程度高、法治保障高、宜商宜业宜成的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着力打造高度市场化的营商环境
(一)优化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准入机制,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实现更多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释放更多社会资源,激发市场活力。
1.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配合柳州市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操作流程,完善企业名称申报、经营范围、住所承诺制,提升“即报即办”和全程网办水平。实现开办企业7个事项1个工作日办结,简化港澳投资者商事登记的流程和材料,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
2.强化企业经营规范化管理。深化“一址多照”改革,贯彻落实市场主体托管服务新机制,允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办公场所作为新登记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降低企业制度性开办成本。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试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
3.便利市场主体高效有序退出。配合柳州市修改完善企业注销登记文书及有关规范、优化企业注销“一窗通”服务,将简易注销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积极推进企业破产和市场退出制度改革。
(二)强化各类生产要素供给保障。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以构建高效运行的市场机制为出发点,围绕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领域,推动各类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汇聚高端要素资源,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4.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坚持“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在用地审批时直接配置计划。做好土地“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创新产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赁后出让、租赁与出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配置方式,持续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推行“拿地即开工”,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确保2022年全县供应工业用地500亩、县本级供应商住用地161亩以上。
5.建立健全人才培育和劳动力要素保障制度。全面提升人才队伍建设,布局我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编制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超1000人次。继续推动网上服务大厅社保业务24小时“不打烊”,使企业在网上办理减员等业务无时间限制。着力建设吸引和集聚人才的平台,加强企业用工保障,设置公共就业服务专员,鼓励扩大服务范围,建立专员结对清单和活动台账,缩短企业招聘登记至完成招工的用时。
6.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推动“桂惠贷”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持续巩固拓展“银税互动”普惠成效,为全县守信企业提供免抵押、快捷贷的金融服务。
7.推动创新科技要素发展。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围绕重点产业链持续培育一批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深入实施“千企技改”工程,推动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配合柳州市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持续增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2022年完成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0家以上,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家,全县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达7 家以上。构建顺畅高效的技术成果转化体系。推动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扩大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试点范围。
(三)提升企业投资和建设便利度。加快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承诺制和综合审批改革,精简整合审批环节,再造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能,让项目早落地、早投产。
8.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全流程审批时限,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平均审批时限压缩至35个工作日并持续优化,社会投资类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推行不动产登记、规划许可、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一证开工”审批服务。大力推进并联审批,将“总平面图审定”“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个审批环节合并为一个审批环节。继续深化“多测合一”改革,推动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交通、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事项,继续实施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阶段竣工测量、不动产测量合并测绘,进一步将勘测定界测绘、地籍测量合并为一个测绘事项,实现“一次委托,成果共享”。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开展联合验收“一窗受理”,分类制定联合验收实施细则和一次性告知单,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告知单之外的材料。对联合验收项目,可在通过联合验收后现场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政府部门直接备案,推进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合并办理、同步发证。试行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单独投入使用。
9.优化园区工业用地供应管理。推进“用地清单制”改革,加快推进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将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等各类评价评估信息统一纳入用地清单范围,在园区工业项目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受让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业在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不得擅自增加清单以外的要求。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园区内建设项目按环境风险进行分类管理,避免重复评价。全面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用地供应流程。
10.简化市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手续。持续完善市政接入工程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政企系统协同共享,实现水电气企业在线获取开办企业、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报装信息。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市政接入工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进一步提高市政设施接入效率。
(四)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强化反垄断,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清除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11.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配合自治区、柳州市建立强化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反垄断执法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核查举报涉及的问题。
12.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动资金支付再提速,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严格规范保证金收退管理,规范采购文件发售,政采云平台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推行预付款制度,合同履行期超过30日的,预付款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30%,并与供应商信用挂钩。推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的衔接,实现采购资金线上支付。
13.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创新。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规范招标备案程序。强化行业监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定期开展专项抽查,着力破除项目在交易过程中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保障各类所有制主体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程电子化交易率提升到70%以上,加快实施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推行网上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14.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斥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五)提供智慧高效的政务服务。围绕建立健全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提升企业服务智慧化水平,建立政策精准直达的企业服务机制,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15.全面提升精准服务企业水平。以龙城亲清在线平台为服务企业统一归口,实现涉企政策统一发布、快速兑现,诉求统一收集,事项统一办理。精准锁定政策规定范围内的经营主体,主动送政策上门、送优惠帮扶、答疑解惑纾困解难,把“人找政策”改为“政策找人”。构建县、乡镇二级企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工业特派员制度以及落实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诉求”服务专线工作机制,按照“接诉即办”要求做好企业服务,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16.持续优化纳税事项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对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17.优化供电接入服务。进一步压缩高压用户办电时长,10千伏高压单电源用电报装业务办理全流程平均用时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畅通供电信息共享,将供电企业用电报装系统与政务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系统融会贯通,供电企业可提前获取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开展配套电网建设。大力推进供电“转改直”。实现存量转供电稳步减少,增量转供电有效控制。
18.巩固提升供水供气改革成果。对无外线供水工程,2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外线供水工程,1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无外线供气工程,4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外线供气工程,14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国省干线、高速公路、交通量较大的农村公路等设施的复杂用水用气报装接入工程除外。
19.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比例达到85%以上。强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所等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比2021年增长3%、4%。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照护服务能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实现门诊费用和5个主要病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7.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
20.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县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9%以上,力争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7%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3.3%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4微克/立方米以内。
二、着力打造科学规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全面构建新型监管体系。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完善公开透明、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积极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切实提高政府综合监管效能。
21.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持续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覆盖面,按需依规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探索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22.积极探索创新智慧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建立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形成监管风险闭环处置,拓展掌上执法应用,风险预警处置率达到100%。探索智能监管应用,在重点领域推行非接触式监管智能化应用。
23.强化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监督管理。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各有关单位要规范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指导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24.健全完善重点领域监管机制。依靠法治化、市场化方法并适当采取行政手段,集中化解存量拖欠账款;持续通过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审计监督等落实拖欠账款行为约束惩戒措施,防止出现新增拖欠市场主体账款情况。
(七)依法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持续激发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着力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25.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强化“政企银服”联动,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参评柳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单位认定。加大对10年以上高维持有效发明专利运用保护力度。支持优势专利引进及专利许可转让,加快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进一步扩大专利产品的产业化规模,专利技术的实施率进一步提高。
26.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水平。制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规范标准,加强跨县、跨部门协同执法。加强对产业聚集区等重点区域的维权援助服务,持续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培育单位等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服务。探索推动知识产权公益诉讼。进一步加大对专利、商标假冒侵权打击力度。
(八)深化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制度改革。全面加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围绕营造公正高效司法环境,充分发挥仲裁、调解等制度作用,积极推动纠纷非诉讼解决争议,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27.着力提升商事审判执行质效。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和独任制审理的制度优势,扩大普通程序独任制的适用范围,调整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及费用。完善涉企业民商事案件审判管理机制,严格管理扣除审限事项审批,加强审执衔接时间,压缩执行准备时间。深入破解“送达难”,实行企业送达地址默示承诺制,进一步压减商事审判时间。
三、着力打造自由便利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28.优化企业服务。严格落实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政策,及时向查验服务企业拨付财政专项支持资金。深入推广企业跨境贸易管理分析系统,强化数据综合服务与应用,提高企业外贸业务管理水平,促进外贸稳定发展。
四、组织保障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升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同配合,大力推进各项改革。持续加强工作力量和队伍建设,组建融安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大力量,统筹推进我县营商环境目标任务,并保持工作连续性和队伍稳定性。
(十)狠抓政策落地。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诉求”服务专线工作机制,全面梳理分析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急难愁盼”问题,逐项对照解决,扎实打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对自治区、柳州市和我县已出台的政策措施、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固化已有改革成果,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推动我县营商环境进档升级。
(十一)加强监督考核。落实广西营商环境“智管云”平台监测工作机制,加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持续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我县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对各乡(镇)和各部门落实全年目标任务、企业评价等进行综合考评。强化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监督,重点对兑现承诺、政策落实等企业反映强烈问题,以及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腐败问题等影响全县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重点监督。
(十二)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和各部门要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宣传,将加强营商环境宣传纳入工作重点。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改革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相关典型案例及新闻素材收集,于每月15日前报至县发展和改革局(OA:发改局),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促营商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融安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融安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指标 名称 | 目标 | 具体任务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开办 企业 | 7个事项1个工作日办结 | 企业开办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发票和税务UKey申领、就业及参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需当天完成开户的企业平台内预约银行开户全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 | 2022年11月30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融安县支行 | 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融安管理部,县各有关单位 |
2 | 开办 企业 | 提高网上办理率 | 新登记企业网上办理率超过90%。 | 2022年11月30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融安管理部、人民银行融安县支行,县各有关单位 |
3 | 开办 企业 | 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 | 企业分支机构统一信息(公司名称、经营范围)集中统一办理。 | 2022年10月31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4 | 开办 企业 | 试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 | 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完成登记注册的企业,可通过平台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变更手续。将核准后企业变更信息同步推送至公安、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相关部门收到信息后即可完成变更备案,企业不再单独向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 2022年11月30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融安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
5 | 开办 企业 | 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 | 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数据共享等方式归集或核验企业基本信息,探索实行企业仅凭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 2022年11月30日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
6 | 开办 企业 | 提高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 | 实现年内新登记市场主体1500户以上。 | 2022年12月31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7 | 开办 企业 | 提升企业退出便利化水平 | 配合柳州市修改完善企业注销登记文书及有关规范;将简易注销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分支机构。 | 2022年10月31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8 | 人力资源服务 | 优化就业创业服务 | 组织并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2022年11月30日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9 | 人力资源服务 | 将灵活就业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 | 探索开展零工市场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发布工作,设置信息发布专区。 | 2022年11月30日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10 | 人力资源服务 |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保障技能人才供给 | 全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次。 | 2022年11月30日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11 | 人力资源服务 | 推动网上服务大厅24小时“不打烊” | 继续推动网上服务大厅社保业务办理24小时“不打烊”,使企业在网上办理减员等业务无时间限制。 | 2022年11月30日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12 | 办理建筑许可 | 压缩全流程审批时限 | 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平均审批时限压缩至35个工作日内并持续优化,社会投资类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 | 2022年11月30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其他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
13 | 办理建筑许可 | 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 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 2022年11月30日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其他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各有关单位 |
14 | 办理建筑许可 | 加快推进区域评估成果共享 | 推进“用地清单制”改革,将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等各类评价评估信息统一纳入建设项目用地清单范围,在园区工业项目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受让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业在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不得擅自增加清单以外的要求。 | 2022年11月30日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其他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各有关单位 |
15 | 办理建筑许可 |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 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坚持“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在用地审批时直接配置计划。 | 2022年11月30日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16 | 办理建筑许可 | 持续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 | 做好土地“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创新产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赁后出让、租赁与出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配置方式。确保2022年全县供应工业用地500亩、市本级供应商住用地161亩以上。 | 2022年12月31日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各有关单位 |
17 | 办理建筑许可 | 审批流程全覆盖 | 审批管理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事项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事项,制定全覆盖的标准化审批流程。 | 2022年11月30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其他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各有关单位 |
18 | 办理建筑许可 | 审批清单规范化 | 取消无法律依据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不符的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杜绝以报送信息、提供证明等方式变相增加审批前置条件或将备案等非行政许可事项变相实施为行政许可事项的情况发生,做到审批事项清单之外无审批。对审批清单要及时更新,并在政务服务大厅的显要位置明示。 | 2022年11月30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其他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各有关单位 |
19 | 办理建筑许可 | 实现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在线办理 | 强化审批数据“一体共享”和深度应用,实现行政许可、备案、技术审查、专家审查、现场踏勘、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 | 2022年11月30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其他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 | 办理建筑许可 | 完善市政接入工程信息共享机制 | 加快政企系统协同共享,实现水电气企业在线获取开办企业、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报装信息。 | 2022年11月30日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21 | 办理建筑许可 | 推行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 对供电、供水、供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市政接入工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 2022年11月30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融安供电局,县各有关单位 |
22 | 办理建筑许可 |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作体系 | 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一窗受理”验收申请,及时组织联合验收,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告知单之外的材料。 | 2022年11月30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其他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
23 | 办理建筑许可 |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作体系 | 配合自治区、柳州市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线上办理,统一入口、统一申报、流程分类、统一出件,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数据全归集。 | 2022年11月30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其他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各有关单位 |
24 | 办理建筑许可 |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作体系 | 推进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合并办理、同步发证。 | 2022年11月30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其他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各有关单位 |
25 | 办理建筑许可 | 推行“一证开工”审批服务 | 推行不动产登记、规划许可、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 | 2022年11月30日 | 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其他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各有关单位 |
26 | 办理建筑许可 | 推进并联审批 | 将“总平面图审定”“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个审批环节合并为一个审批环节。 | 2022年11月30日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其他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各有关单位 |
27 | 办理建筑许可 | 解决数据的时效性、完整性问题 | 不断提升数据共享质量,解决数据的时效性和完整性问题,确保并联审批率、10分钟数据共享率和数据准确率、信息完整率等重要指标处于全国一流水平。 | 2022年11月30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其他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各有关单位 |
28 | 办理建筑许可 | 不断提升便利度 | 继续深化“多测合一”改革,推动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交通、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事项,继续实施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阶段竣工测量、不动产测量合并测绘,进一步将勘测定界测绘、地籍测量合并为一个测绘事项。 | 2022年11月30日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县各有关单位 |
28 | 办理建筑许可 | 推行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 | 工业项目用地平均供地时间力争压缩至35天内。 | 2022年11月30日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融安生态环境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各有关单位 |
30 | 政府 采购 | 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 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2022年11月30日 | 县财政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各有关单位 |
31 | 政府 采购 | 资金支付再提速 | 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 2022年11月30日 | 县财政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32 | 政府 采购 | 规范保证金收退管理 | 规范采购文件发售,政采云平台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推行预付款制度,合同履行期超过30日的,预付款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30%,并与供应商信用挂钩。 | 2022年11月30日 | 县财政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33 | 政府 采购 | 全面完善电子采购平台功能 | 建成集信息公示、电子招标投标、合同签订与履约验收、信用评价与质疑投诉等各项功能于一体的统一平台。推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的衔接,实现采购资金线上支付。 | 2022年11月30日 | 县财政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34 | 招标 投标 | 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 | 清理企业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差别化待遇,整治通过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斥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 2022年11月30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 | |
35 | 招标 投标 | 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 | 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程电子化交易率提升到70%以上,加快实施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推行网上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 2022年11月30日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
36 | 获得 电力 | 畅通供电信息共享 | 供电企业或用户可通过线上渠道提交审批申请,各相关部门并联办理,审批结果于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反馈供电企业,配合自治区、柳州市实现相关部门政务信息跨层级纵向联通,审批流程公开透明,用户可在线查询。 | 2022年11月30日 |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融安供电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各有关单位 |
37 | 获得 电力 | 推进“转改直” | 大力推进“转改直”,实现存量转供电稳步减少,增量转供电有效控制。 | 2022年11月30日 |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融安供电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38 | 获得 电力 | 推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 | 全面推行电力业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等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2022年11月30日 |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融安供电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39 | 获得 信贷 | 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 | 充分发挥专项转贷资金作用,积极争取自治区专项转贷奖补资金,满足全县小微企业过桥融资需求,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过桥”融资成本,帮助小微企业按期还贷、顺利续贷,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 2022年11月30日 | 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县财政局) | 人民银行融安县中心支行,县各有关单位 |
40 |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 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 | 加强对产业聚集区等重点区域的维权援助服务,持续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培育单位等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服务。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入库重点企业增长20%以上;服务企业次数比上年增长10%,其中服务重点企业比重达到70%以上。 | 2022年11月30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41 |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 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 指导1家及以上企业参评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单位认定。 | 2022年11月30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42 |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 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对接,持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 | 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配合自治区将广西知识产权白名单企业列入“桂惠贷”支持范围,力争2022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高于2021年水平。 | 2022年12月31日 | 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43 |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 推动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 | 推动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持续推进顶层机制改革创新。 | 2022年11月30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44 | 跨境 贸易 | 优化企业服务 | 严格落实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政策,及时向查验服务企业拨付财政专项支持资金。 | 2022年12月31日 | 县财政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45 | 跨境 贸易 | 优化企业服务 | 深入推广企业跨境贸易管理分析系统,强化数据综合服务与应用,提高企业外贸业务管理水平,促进外贸稳定发展。 | 2022年12月31日 |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46 | 纳税 | 减轻企业负担 | 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2022年11月30日 | 县财政局 | 县税务局,县各有关单位 |
47 | 纳税 | 减轻企业负担 | 对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 2022年11月30日 |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48 | 市场 监管 |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持续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覆盖面,按需依规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组织开展全县各级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少于10次。 | 2022年11月30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其他县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各有关单位 |
49 | 市场 监管 |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 | 实现监管风险闭环处置,拓展掌上执法应用,风险预警处置率达到100%。探索智能监管应用,在重点领域推行非接触式监管智能化应用。 | 2022年11月30日 | 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各有关单位 |
50 | 市场 监管 | 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 依靠法治化、市场化方法并适当采取行政手段,集中化解存量拖欠账款;持续通过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审计监督等落实拖欠账款行为约束惩戒措施,防止出现新增拖欠市场主体账款情况。 | 2022年11月30日 |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51 | 市场 监管 | 强化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监督管理 | 加强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指导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 2022年12月31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52 | 政务 服务 | 持续优化政务效能 | 市本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占比高于45.37%,我县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占比高于2021年水平。 | 2022年11月30日 | 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53 | 创新 创业 | 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 | 推动创新科技要素发展。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围绕重点产业链持续培育一批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深入实施“千企技改”工程,推动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配合柳州市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持续增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2022年完成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0家以上,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家,全县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达7家以上。 | 2022年12月31日 |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各有关单位 |
54 | 创新 创业 | 推动创新要素高效配置 | 优化科技金融服务,扩大无形资产质押担保业务规模,“科创贷”贷款金额比2021年增长10%;配合自治区实现科创类政府投资基金规模比2021年增长10%。 | 2022年11月30日 | 县财政局 |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融安县支行,县各有关单位 |
55 | 创新 创业 | 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 | 推动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研究与开发(R&D)经费投入同比增长5%以上。 | 2022年12月31日 |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各有关单位 |
56 | 包容普惠创新 | 提高外来人员子女就读便利度 | 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比例达到85%以上。 | 2022年11月30日 | 县教育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57 | 包容普惠创新 | 强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功能 | 配合自治区推动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博物所、12个乡镇文化站向社会免费开放。 | 2022年11月30日 |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58 | 包容普惠创新 | 支持建设一批县乡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照护服务能力 | 支持建设一批县乡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照护服务能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70%。 | 2022年11月30日 | 县民政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59 | 包容普惠创新 | 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2%。 | 2022年11月30日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60 | 包容普惠创新 | 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 | 2022年12月31日 | 县医疗保障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61 | 包容普惠创新 | 提升异地就医便利度 | 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实现门诊费用和5个主要病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 2022年12月31日 | 县医疗保障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62 | 包容普惠创新 | 提高异地医保报销便利度 | 提高异地就医医保报销便利度,拓宽异地备案渠道,加速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简化“线上+线下”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2022年11月30日 | 县医疗保障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63 | 包容普惠创新 |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 1.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比2021年增长5%。 2.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比2021年增长3%。 3.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比上年增长4%。 | 2022年11月30日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64 | 包容普惠创新 | 提高5G基站覆盖面 | 2022年预计建设新开通和改造96个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基站,全县所有行政村主要区域5G信号覆盖达100%。 | 2022年11月30日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 县各有关单位 |
65 | 包容普惠创新 | 提高综合交通服务能力 | 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7.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 | 2022年11月30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66 | 包容普惠创新 |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3.3%以上,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4微克/立方米以内。 | 2022年12月31日 | 融安生态环境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67 | 包容普惠创新 |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 全县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 2023年1月20日 | 融安生态环境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68 | 包容普惠创新 |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 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7%以上。 | 2022年12月31日 | 县林业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69 | 包容普惠创新 |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 加大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全县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 2022年11月30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70 | 包容普惠创新 |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 | 2022年11月30日 |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71 | 包容普惠创新 | 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 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新增和更新的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50%以上。 | 2022年11月30日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