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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规〔2019〕2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2019-2020年金桔零星种植扶持办法》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19-03-18 10:49    |  作者: 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融安县2019-2020年金桔零星种植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3月15日

融安县2019-2020年金桔零星种植扶持办法

为加快特色水果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我县金桔产业向组织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发挥金桔产业在精准扶贫和产业融合中的主体作用,最终实现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结合我县金桔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扶持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扩面积、提品质、增产量、重科研、树品牌、抓流通”的发展思路,推进融安金桔产业向“提品质、树品牌”转型发展,努力实现融安金桔“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生态”的目标,在培育壮大全县金桔产业的同时,保障金桔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9-2020年每年完成3万亩金桔种植任务,2019年全县金桔种植面积达18万亩以上,2020年全县金桔种植面积达21万亩以上。责任落实,任务分解到乡(镇),其中长安镇、大良镇、潭头乡每年各完成3500亩以上,浮石镇、桥板乡、板榄镇、泗顶镇每年各完成3000亩以上,东起乡、大将镇、雅瑶乡、沙子乡、大坡乡每年各完成2000亩以上。

三、扶持政策

种植户新种滑皮金桔或脆蜜金桔自然连片1亩(含1亩)以上10亩(不含10亩)以下的,每亩奖补200元,验收通过后当年一次性给予奖补。

四、验收办法

(一)验收范围

上年度10月至当年度5月在融安县人民政府行政辖区范围内新种自然连片1亩(含1亩)以上10亩(不含10亩)以下的滑皮金桔或脆蜜金桔果园。

(二)验收程序

采取乡镇验收,聘请第三方验收和县级抽查核验的办法。

1.乡(镇)组织验收。种植户在当年5月底前完成金桔种植或者高位嫁接换种工作,6月10日前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乡(镇)组织验收并保存好验收工作原始材料。验收完后将验收结果在各行政村村委会的宣传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15日前将验收合格结果汇总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并申请县级部门验收,逾期不上报的可在第二年再申请验收。所上报的金桔果园必须是本乡(镇)所属区域。乡(镇)验收时收集好种植户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信用社存折账号或卡号),确保准确无误。

2.聘请第三方进场验收。第三方根据乡(镇)上报验收合格的结果,对新种植户果园面积、品种、种植管护技术指标、成活率和坡改梯等进行核实验收,核验表需种植户签字认可。第三方专业公司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种金桔和高位嫁接金桔的核验工作,提供“   年融安县金桔种植果园测绘情况汇总表、

   年融安县金桔种植验收表及所验收果园位置图纸”等相关验收材料给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要安排工作人员配合开展验收工作,及时通知农户到种植地块配合验收并核对相关信息是否错漏(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信用社存折或卡)。第三方核验对本公司验收结果负责,并张榜公示到村屯。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的由乡(镇)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要求第三方进场重新复核;验收不合格的则按要求整改后次年再申请验收。

3.县级抽查核验。根据第三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按验收总户数不低于10%的比例确定抽查,由抽查核验组人员对所抽查地块的品种、种植管护技术指标、成活率和坡改梯等进行核实,种植面积以第三方测绘结果为准。抽查核验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抽查核验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乡(镇)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重新复核。

(三)验收条件和标准

1.种植时间为上年度10月至当年度5月,果园整洁,果树长势良好。按滑皮金桔或脆蜜金桔等品种生产技术规程做好日常管护,清除树盘内杂草,按要求加强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2.以标准化栽培技术种植为主,适度密植。每亩种植50—110株(坡地开梯每亩种植不能低于40株),成活率达90%以上。成活率的抽样和计算方法:果园内随机抽查3个点,每个点不低于0.1亩;成活率=抽查点成活株数÷抽查点种植总株数×100%。

3.水田种植要犁田开沟起畦,沟宽30厘米以上,畦高30厘米,畦面宽2—2.5米,再建立高出畦面10—15厘米的种植堆。

4.旱地及宜果荒坡地的要全垦整地,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要沿等高线修筑宽度2米以上的梯地。确定种植点后开挖60厘米×60厘米种植坑,施入适量有机肥、农家肥后回土,要建高出地面15—20厘米种植堆。

5.果园不得套种影响果树生长的藤蔓和高秆作物,套种的矮杆作物离果树主干不得小于0.5米,无插花式间套种其它树木等情况。

(四)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安排人员和车辆与验收工作组一道开展复核验收,并及时通知种植户到果园迎接验收。

(五)车辆安排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金桔核验工作组到乡(镇)开展验收的车辆,入村核验工作车辆由乡(镇)人民政府安排。

五、“以奖代补”资金兑现

县级抽查核验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审批后再向县政府申请金桔“以奖代补”资金,县财政局负责把资金拨付到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将金桔“以奖代补”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将奖补资金以转账方式兑现至种植户存折或卡中,并及时拿银行资金发放清单到县农业农村局财务核销。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完善融安金桔产业发展工作领导机制。健全县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领导体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三级书记亲自抓金桔产业发展。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协同配合,形成融安金桔产业发展工作合力。建立全县共同推进融安金桔产业发展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融安金桔产业发展纳入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统筹,密切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宜果旱地、荒坡,科学规划,重点抓示范点建设,实现连片规模种植。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密切配合,将融安金桔产业作为全县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申请项目资金,用于扶持金桔产业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规模果园路、水、电“三通”,加快全县金桔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和品牌建设。县农业和科技部门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引导果农科学调整种植结构,提升现有果园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金桔果品和效益。

(三)加强督查,确保工作持续高效推进

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融安金桔产业发展目标列入本乡(镇)、本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完成任务目标较好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乡(镇)和部门,要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同时,对融安金桔产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四)严格追究问责,保持高压态势

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新种果园统计、核实,奖补资金审批、管理等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谎报数据骗取财政资金的,除如数追回奖补资金外,还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件:1.融安县2019-2020年金桔生产任务分解表

2.承诺书(乡镇保存)

3.融安县金桔产业新种奖补项目验收申请书(乡镇保存)

4.       年融安县金桔种植验收表(通用)

5.融安县金桔产业新种奖补项目验收申请书

6.       年融安县金桔种植验收汇总表(乡镇上报)

7.       年融安县金桔种植果园测绘情况汇总表

8.       年融安县金桔种植补贴花名册

9.       年融安县金桔种植补贴明细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印发






行政规范性文件

融政规〔2019〕2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2019-2020年金桔零星种植扶持办法》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9-03-18 10:49  作者: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融安县2019-2020年金桔零星种植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3月15日

融安县2019-2020年金桔零星种植扶持办法

为加快特色水果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我县金桔产业向组织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发挥金桔产业在精准扶贫和产业融合中的主体作用,最终实现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结合我县金桔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扶持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扩面积、提品质、增产量、重科研、树品牌、抓流通”的发展思路,推进融安金桔产业向“提品质、树品牌”转型发展,努力实现融安金桔“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生态”的目标,在培育壮大全县金桔产业的同时,保障金桔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9-2020年每年完成3万亩金桔种植任务,2019年全县金桔种植面积达18万亩以上,2020年全县金桔种植面积达21万亩以上。责任落实,任务分解到乡(镇),其中长安镇、大良镇、潭头乡每年各完成3500亩以上,浮石镇、桥板乡、板榄镇、泗顶镇每年各完成3000亩以上,东起乡、大将镇、雅瑶乡、沙子乡、大坡乡每年各完成2000亩以上。

三、扶持政策

种植户新种滑皮金桔或脆蜜金桔自然连片1亩(含1亩)以上10亩(不含10亩)以下的,每亩奖补200元,验收通过后当年一次性给予奖补。

四、验收办法

(一)验收范围

上年度10月至当年度5月在融安县人民政府行政辖区范围内新种自然连片1亩(含1亩)以上10亩(不含10亩)以下的滑皮金桔或脆蜜金桔果园。

(二)验收程序

采取乡镇验收,聘请第三方验收和县级抽查核验的办法。

1.乡(镇)组织验收。种植户在当年5月底前完成金桔种植或者高位嫁接换种工作,6月10日前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乡(镇)组织验收并保存好验收工作原始材料。验收完后将验收结果在各行政村村委会的宣传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15日前将验收合格结果汇总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并申请县级部门验收,逾期不上报的可在第二年再申请验收。所上报的金桔果园必须是本乡(镇)所属区域。乡(镇)验收时收集好种植户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信用社存折账号或卡号),确保准确无误。

2.聘请第三方进场验收。第三方根据乡(镇)上报验收合格的结果,对新种植户果园面积、品种、种植管护技术指标、成活率和坡改梯等进行核实验收,核验表需种植户签字认可。第三方专业公司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种金桔和高位嫁接金桔的核验工作,提供“   年融安县金桔种植果园测绘情况汇总表、

   年融安县金桔种植验收表及所验收果园位置图纸”等相关验收材料给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要安排工作人员配合开展验收工作,及时通知农户到种植地块配合验收并核对相关信息是否错漏(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信用社存折或卡)。第三方核验对本公司验收结果负责,并张榜公示到村屯。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的由乡(镇)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要求第三方进场重新复核;验收不合格的则按要求整改后次年再申请验收。

3.县级抽查核验。根据第三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按验收总户数不低于10%的比例确定抽查,由抽查核验组人员对所抽查地块的品种、种植管护技术指标、成活率和坡改梯等进行核实,种植面积以第三方测绘结果为准。抽查核验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抽查核验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乡(镇)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重新复核。

(三)验收条件和标准

1.种植时间为上年度10月至当年度5月,果园整洁,果树长势良好。按滑皮金桔或脆蜜金桔等品种生产技术规程做好日常管护,清除树盘内杂草,按要求加强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2.以标准化栽培技术种植为主,适度密植。每亩种植50—110株(坡地开梯每亩种植不能低于40株),成活率达90%以上。成活率的抽样和计算方法:果园内随机抽查3个点,每个点不低于0.1亩;成活率=抽查点成活株数÷抽查点种植总株数×100%。

3.水田种植要犁田开沟起畦,沟宽30厘米以上,畦高30厘米,畦面宽2—2.5米,再建立高出畦面10—15厘米的种植堆。

4.旱地及宜果荒坡地的要全垦整地,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要沿等高线修筑宽度2米以上的梯地。确定种植点后开挖60厘米×60厘米种植坑,施入适量有机肥、农家肥后回土,要建高出地面15—20厘米种植堆。

5.果园不得套种影响果树生长的藤蔓和高秆作物,套种的矮杆作物离果树主干不得小于0.5米,无插花式间套种其它树木等情况。

(四)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安排人员和车辆与验收工作组一道开展复核验收,并及时通知种植户到果园迎接验收。

(五)车辆安排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金桔核验工作组到乡(镇)开展验收的车辆,入村核验工作车辆由乡(镇)人民政府安排。

五、“以奖代补”资金兑现

县级抽查核验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审批后再向县政府申请金桔“以奖代补”资金,县财政局负责把资金拨付到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将金桔“以奖代补”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将奖补资金以转账方式兑现至种植户存折或卡中,并及时拿银行资金发放清单到县农业农村局财务核销。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完善融安金桔产业发展工作领导机制。健全县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领导体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三级书记亲自抓金桔产业发展。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协同配合,形成融安金桔产业发展工作合力。建立全县共同推进融安金桔产业发展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融安金桔产业发展纳入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统筹,密切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宜果旱地、荒坡,科学规划,重点抓示范点建设,实现连片规模种植。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密切配合,将融安金桔产业作为全县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申请项目资金,用于扶持金桔产业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规模果园路、水、电“三通”,加快全县金桔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和品牌建设。县农业和科技部门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引导果农科学调整种植结构,提升现有果园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金桔果品和效益。

(三)加强督查,确保工作持续高效推进

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融安金桔产业发展目标列入本乡(镇)、本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完成任务目标较好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乡(镇)和部门,要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同时,对融安金桔产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四)严格追究问责,保持高压态势

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新种果园统计、核实,奖补资金审批、管理等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谎报数据骗取财政资金的,除如数追回奖补资金外,还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件:1.融安县2019-2020年金桔生产任务分解表

2.承诺书(乡镇保存)

3.融安县金桔产业新种奖补项目验收申请书(乡镇保存)

4.       年融安县金桔种植验收表(通用)

5.融安县金桔产业新种奖补项目验收申请书

6.       年融安县金桔种植验收汇总表(乡镇上报)

7.       年融安县金桔种植果园测绘情况汇总表

8.       年融安县金桔种植补贴花名册

9.       年融安县金桔种植补贴明细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