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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政发〔2023〕3号 关于印发《大坡乡关于试点推行乡村医疗互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大坡乡管理组  |   发布日期: 2023-03-06 16:00   


发〔20233

    

关于印发《大坡乡关于试点推行乡村医疗互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效衔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依据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的具体安排,按照柳州市、融安县关于“守底线、防返贫”和增进民生福祉的总体要求,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大坡乡在全区率先试点推行乡村医疗互助,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在推进基层治理、解决社会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促进共同富裕,现将《大坡乡关于试点推行乡村医疗互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坡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大坡乡关于试点推行乡村医疗互助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人人尽责、人人享有,以共建共治共享为路径,建立乡村医疗互助帮扶平台,进一步加强乡镇为农服务功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补充医疗保障,坚决守住防止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弘扬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促进乡风文明,提升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促进乡村善治。

二、基本原则

乡村医疗互助按照“政府引导、村委组织、群众自愿、社会资助、乡镇监管、第三方服务”的思路开展,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村委组织、讨论决定。乡村医疗互助是农村基层群众性公益活动,村委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按照村委提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方式组织开展。

(二)自愿参与、共建共享。倡导广大群众弘扬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与,鼓励乡贤赞助引导,形成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帮扶格局。

(三)规范管理、有序发展。互助资金采取村办乡政府管理模式,在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基础上,各村互助资金集中乡统一监管,统筹使用,实行“六统一”:统一实施范围、统一实施期限、统一筹资标准、统一报销标准、统一交费时间、统一由乡管理发放,从而充分发挥互助的规模效应和帮扶效果。

(四)专业服务、公平简便原则。乡村医疗互助的运行服务,由乡统一委托成熟的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采用先进的按DRG病种定额报销方式,一样的病种一样报,杜绝报销高消费、暗箱操作、人情报销,实现公平公正;依托病种大数据优势,实现互助资金收支可控;依托“互联网+”优势,实现高效、简单、便捷服务。

三、资金筹集与管理

乡村医疗互助费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确定。2023年度互助费标准为40元/人/年。

(一)筹集方式

1.群众个人互助出资30元/人,鼓励村集体经济、乡贤公益捐赠资金等量力而行对群众个人出资部分给予补贴资助。

2.社会公益资金支持10元/人。

(二)资金管理

乡财政设立乡村医疗互助资金专门科目,用于资金归集和待遇支付。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当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滚动使用。互助资金收支情况纳入财务公开范围,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社会、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与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私分乡村医疗互助资金。

(三)资金用途

互助资金及其利息用于以下范围:对参与乡村医疗互助、单次住院个人支付费用达到一定额度的人员,按DRG病种进行报销;向接受委托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

四、实施内容

乡村医疗互助的实施对象为大坡乡户籍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每个年度的互助保障期限为当年3月1日-次年2月28日,交费期为当年3月1日4月30日,报销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次年5月31日。参与互助人员享受参与年度的互助保障报销待遇。

(一)报销条件

1.入院时间在乡村医疗互助保障期限内。

2.单次住院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2500元;

2)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2500元;

3)未参加基本医保或因故中断职工医保的人员,单次住院总费用≥5000元。

(二)报销流程

1.报销申请。符合报销条件的住院群众,在基本医保报销后,用手机APP“福村宝”拍照上传三项资料(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清单、医保报销单)。

2.报销审核。福村宝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负责受理和审核资料、认定病种、确定报销金额,5个工作日内办结。

3.报销发放。乡每月初统一将报销款打到申请对象银行卡。各村可在福村宝管理系统查阅本村报销情况。

(三)报销标准

乡村医疗互助采取按病种定额报销的办法。病种认定标准由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按照国家CN-DRGs应用版执行。每年的病种报销定额根据当年度筹资标准和实际参与人员测算确定。2023年度,单次住院最低报销300元,最高报销3万元;个人年度累计最高报销5万元。

(四)不报销的情况

1.非住院治疗。

2.基本医保不报销的其他住院情况:

1)健康体检、美容、整形等非疾病住院;

2)工伤、违法犯罪和第三方全责导致的意外伤害等住院;

3)住院治疗的医院尚未列入医院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的;

3.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医院住院治疗的。

(五)其他

1.乡村医疗互助属于自愿参与的公益性活动,自愿交费参与后,其所交纳的互助费不退回。

2.未参加基本医保或因故中断职工医保的参互人员,符合报销条件的,可到村委按规定手续申请报销。

3.骗取报销的,追回报销,全乡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 准备工作阶段(3月1日-3月10日)

1.乡研究制定《大坡乡关于试点推行乡村医疗互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2.乡召开乡村医疗互助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会议,并下达各村目标任务。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进行项目讲解、答疑解惑、业务培训。

3.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民代表民组长网格员、全体党员参加,村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

(二)全面发动阶段(3月10日-4月30日)

1.营造氛围。通过“融安县大坡乡”微信公众号、各村村民微信群和村民服务群等发布公告,在宣传橱窗张贴海报,在人群聚集场所悬挂横幅标语,全体乡村干部、小组长、党员等微信朋友圈转发宣传内容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守望相助、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2.逐户告知。各村安排网格员(包片干部)、小组长逐户上门发放宣传页和相关资料,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对家庭中只有老年村民不会操作手机APP的,要通过代交或收取现金后登记名单的方式帮助其参加;对家庭中有年轻人的(包含在外务工的),要通过微信、电话等主动联系宣传,动员其通过手机APP交费参加。

3.重点先行。要组织乡、村委全体干部率先参加,优先动员村民代表、小组长、党员、老干部积极参加,通过示范引领,影响和带动全体群众,推动全社会弘扬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积极参与乡村医疗互助。

4.科技支撑。要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互联网科技的优势,通过手机APP“福村宝”传播乡村医疗互助宣传内容;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开展趣味性的红包激励活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互助和传播互助的积极性。

参加人员通过手机APP“福村宝”交纳个人承担部分2023互助年度的交费期限为2023年3月10日-4月30日24时,交费截止后不再接受交费参与。

启动报销阶段2023年5月1日起)

1.5月1日前,各方补贴支持资金解缴划拨乡指定账户,根据实际参与人员数量和资金盘子,乡政府在“福村宝”专用管理系统上“一键设计”报销方案。

2.5月1日起,福村宝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开始受理报销申请。

六、有关要求

2023年度乡村医疗开展工作的目标是:群众参与率达到60%。

(一)高度重视,协调联动。乡政府成立乡村医疗互助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各村乡村医疗互助开展工作。大坡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各部门、各村要高度统一思想、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统筹解决制约乡村医疗互助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共同为乡村医疗互助有序发展创造条件。

)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要亲自负责,部署、督促宣传发动工作,要指定一名兼职协管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和细化本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做到责任分解到人,任务包干到人,通过扎实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推动群众积极参与,确保群众参与率不低于60%,争取实现全覆盖。

督促考核,确保质量。乡政府对各村下达目标任务,定期公布目标任务进度情况,通过调度会、推进会、单独约谈等方式,确保宣传发动工作有序推进。乡村医疗互助开展工作列入村级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通过全乡上下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乡村医疗互助高质量开展,让广大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民生福祉,为全县和全区“防返贫、守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贡献“大坡经验”。

附件:《大坡乡互助医疗任务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大坡乡党政办公室                   20233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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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件

坡政发〔2023〕3号 关于印发《大坡乡关于试点推行乡村医疗互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大坡乡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3-03-06 16:00 


发〔20233

    

关于印发《大坡乡关于试点推行乡村医疗互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效衔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依据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的具体安排,按照柳州市、融安县关于“守底线、防返贫”和增进民生福祉的总体要求,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大坡乡在全区率先试点推行乡村医疗互助,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在推进基层治理、解决社会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促进共同富裕,现将《大坡乡关于试点推行乡村医疗互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坡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大坡乡关于试点推行乡村医疗互助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人人尽责、人人享有,以共建共治共享为路径,建立乡村医疗互助帮扶平台,进一步加强乡镇为农服务功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补充医疗保障,坚决守住防止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弘扬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促进乡风文明,提升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促进乡村善治。

二、基本原则

乡村医疗互助按照“政府引导、村委组织、群众自愿、社会资助、乡镇监管、第三方服务”的思路开展,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村委组织、讨论决定。乡村医疗互助是农村基层群众性公益活动,村委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按照村委提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方式组织开展。

(二)自愿参与、共建共享。倡导广大群众弘扬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与,鼓励乡贤赞助引导,形成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帮扶格局。

(三)规范管理、有序发展。互助资金采取村办乡政府管理模式,在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基础上,各村互助资金集中乡统一监管,统筹使用,实行“六统一”:统一实施范围、统一实施期限、统一筹资标准、统一报销标准、统一交费时间、统一由乡管理发放,从而充分发挥互助的规模效应和帮扶效果。

(四)专业服务、公平简便原则。乡村医疗互助的运行服务,由乡统一委托成熟的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采用先进的按DRG病种定额报销方式,一样的病种一样报,杜绝报销高消费、暗箱操作、人情报销,实现公平公正;依托病种大数据优势,实现互助资金收支可控;依托“互联网+”优势,实现高效、简单、便捷服务。

三、资金筹集与管理

乡村医疗互助费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确定。2023年度互助费标准为40元/人/年。

(一)筹集方式

1.群众个人互助出资30元/人,鼓励村集体经济、乡贤公益捐赠资金等量力而行对群众个人出资部分给予补贴资助。

2.社会公益资金支持10元/人。

(二)资金管理

乡财政设立乡村医疗互助资金专门科目,用于资金归集和待遇支付。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当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滚动使用。互助资金收支情况纳入财务公开范围,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社会、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与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私分乡村医疗互助资金。

(三)资金用途

互助资金及其利息用于以下范围:对参与乡村医疗互助、单次住院个人支付费用达到一定额度的人员,按DRG病种进行报销;向接受委托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

四、实施内容

乡村医疗互助的实施对象为大坡乡户籍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每个年度的互助保障期限为当年3月1日-次年2月28日,交费期为当年3月1日4月30日,报销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次年5月31日。参与互助人员享受参与年度的互助保障报销待遇。

(一)报销条件

1.入院时间在乡村医疗互助保障期限内。

2.单次住院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2500元;

2)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2500元;

3)未参加基本医保或因故中断职工医保的人员,单次住院总费用≥5000元。

(二)报销流程

1.报销申请。符合报销条件的住院群众,在基本医保报销后,用手机APP“福村宝”拍照上传三项资料(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清单、医保报销单)。

2.报销审核。福村宝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负责受理和审核资料、认定病种、确定报销金额,5个工作日内办结。

3.报销发放。乡每月初统一将报销款打到申请对象银行卡。各村可在福村宝管理系统查阅本村报销情况。

(三)报销标准

乡村医疗互助采取按病种定额报销的办法。病种认定标准由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按照国家CN-DRGs应用版执行。每年的病种报销定额根据当年度筹资标准和实际参与人员测算确定。2023年度,单次住院最低报销300元,最高报销3万元;个人年度累计最高报销5万元。

(四)不报销的情况

1.非住院治疗。

2.基本医保不报销的其他住院情况:

1)健康体检、美容、整形等非疾病住院;

2)工伤、违法犯罪和第三方全责导致的意外伤害等住院;

3)住院治疗的医院尚未列入医院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的;

3.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医院住院治疗的。

(五)其他

1.乡村医疗互助属于自愿参与的公益性活动,自愿交费参与后,其所交纳的互助费不退回。

2.未参加基本医保或因故中断职工医保的参互人员,符合报销条件的,可到村委按规定手续申请报销。

3.骗取报销的,追回报销,全乡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 准备工作阶段(3月1日-3月10日)

1.乡研究制定《大坡乡关于试点推行乡村医疗互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2.乡召开乡村医疗互助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会议,并下达各村目标任务。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进行项目讲解、答疑解惑、业务培训。

3.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民代表民组长网格员、全体党员参加,村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

(二)全面发动阶段(3月10日-4月30日)

1.营造氛围。通过“融安县大坡乡”微信公众号、各村村民微信群和村民服务群等发布公告,在宣传橱窗张贴海报,在人群聚集场所悬挂横幅标语,全体乡村干部、小组长、党员等微信朋友圈转发宣传内容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守望相助、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2.逐户告知。各村安排网格员(包片干部)、小组长逐户上门发放宣传页和相关资料,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对家庭中只有老年村民不会操作手机APP的,要通过代交或收取现金后登记名单的方式帮助其参加;对家庭中有年轻人的(包含在外务工的),要通过微信、电话等主动联系宣传,动员其通过手机APP交费参加。

3.重点先行。要组织乡、村委全体干部率先参加,优先动员村民代表、小组长、党员、老干部积极参加,通过示范引领,影响和带动全体群众,推动全社会弘扬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积极参与乡村医疗互助。

4.科技支撑。要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互联网科技的优势,通过手机APP“福村宝”传播乡村医疗互助宣传内容;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开展趣味性的红包激励活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互助和传播互助的积极性。

参加人员通过手机APP“福村宝”交纳个人承担部分2023互助年度的交费期限为2023年3月10日-4月30日24时,交费截止后不再接受交费参与。

启动报销阶段2023年5月1日起)

1.5月1日前,各方补贴支持资金解缴划拨乡指定账户,根据实际参与人员数量和资金盘子,乡政府在“福村宝”专用管理系统上“一键设计”报销方案。

2.5月1日起,福村宝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开始受理报销申请。

六、有关要求

2023年度乡村医疗开展工作的目标是:群众参与率达到60%。

(一)高度重视,协调联动。乡政府成立乡村医疗互助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各村乡村医疗互助开展工作。大坡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各部门、各村要高度统一思想、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统筹解决制约乡村医疗互助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共同为乡村医疗互助有序发展创造条件。

)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要亲自负责,部署、督促宣传发动工作,要指定一名兼职协管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和细化本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做到责任分解到人,任务包干到人,通过扎实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推动群众积极参与,确保群众参与率不低于60%,争取实现全覆盖。

督促考核,确保质量。乡政府对各村下达目标任务,定期公布目标任务进度情况,通过调度会、推进会、单独约谈等方式,确保宣传发动工作有序推进。乡村医疗互助开展工作列入村级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通过全乡上下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乡村医疗互助高质量开展,让广大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民生福祉,为全县和全区“防返贫、守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贡献“大坡经验”。

附件:《大坡乡互助医疗任务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大坡乡党政办公室                   20233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