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与规划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 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8-11-01 22:00  

  融政办发〔2018〕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28日
  融安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区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95号)、《柳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工作的通知》(柳教基〔2016〕95号)精神,为依法保障我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最大限度减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流失,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共同推进控辍保学目标任务的完成,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降低辍学率。确保全县小学无辍学学生,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1.5%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2020年达9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少年100%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零”辍学。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控辍保学的法律责任,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建立融安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为分管教育工作的县领导,成员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妇联、残联、长安镇人民政府、板榄镇人民政府、雅瑶乡人民政府、大将镇人民政府、大坡乡人民政府、浮石镇人民政府、泗顶镇人民政府、沙子乡人民政府、桥板乡人民政府、东起乡人民政府、大良镇人民政府、潭头乡人民政府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孟生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通报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和各成员单位开展控辍保学管理工作情况,定期分析研究控辍保学管理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涉及多部门的控辍保学工作管理问题,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控辍保学管理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四、工作职责
  控辍保学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基本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落实责任,同时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同时,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包村,乡(镇)、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要将控辍保学工作捆绑到乡(镇)领导、驻村干部和行政村三大主干身上,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人,形成乡(镇)、包村干部、学校齐抓共管的“控辍保学”工作格局。
  (二)街道(村)居委会:街道(村)委会要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街道(村)规民约管理,协同乡(镇)人民政府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学习,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可依据街道(村)规民约给予处理,确保本街道(村)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将其纳入年终考核,与待遇报酬挂钩。
  (三)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牵头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探索、研究解决控辍保学的新方法、新思路。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教师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能够安心专注于学习。及时对疑似辍学学生做好劝返工作,确保学生不辍学。每年的3月和9月为“控辍保学月”,开展系列活动。县教育局制定具体方案,要按照控辍保学“双线四包”责任制,实行局领导班子包片、机关干部包联系点、各学校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老师包学生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五)中小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报告制度,及时向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辍学学生情况,做好辍学生家访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防止因学校和教师行为不当引起学生辍学。
  (六)县公安、民政、司法、财政、扶贫、残联等政府工作部门:根据《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我县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方案〉的通知》(融政办发〔2016〕85号)精神,认真履行实施义务教育中所担负的职责,依法控制辍学。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控辍保学负责制。切实履职,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双线四包”责任制,即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长包村、乡(镇)干部包屯、村两委干部包户和县教育局领导包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教师包学生,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到人,严格执行控辍保学工作的五项制度(即: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制度和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县、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各相关单位对任期控辍保学工作实行终身负责制。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控辍保学工作,督促检查各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入学率达标,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根据自身职责,共同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大排查。教育行政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中小学每学期要全面排查辍学学生,摸清辍学时间、辍学原因、辍学去向,登记造册,建立辍学学生台帐,排查工作一个不漏,一个不少。
  (三)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大劝返。由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组成的教育执法组来具体开展依法控辍工作,做到应返尽返,确保辍学学生全部返校学习。一是依法开展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并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经劝返仍不复学的,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返校复学通知书》,组织相关单位依法督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二是不定期对网吧等营业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检查;三是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及时跟踪调查,并向广大家长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让家长认识到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及不送子女上学是违法行为,使家长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成为自觉行为。
  (四)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大保障。一是要整合教育资源,保障工作经费,做好返校学生的生活安排,做到吃在学校解食忧,住在学校受关爱,学在学校长知识,乐在学校感幸福。二是要保证教育教学。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及班主任定期开展学生家访工作,做好家访记录,对可能辍学的学生(尤其是贫困生和学困生)家庭,要做好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防止学生再次辍学。三是要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学生德育活动和各项兴趣活动,帮助辍学返校学生、学困生、厌学生融入集体中,激发其学习兴趣,使其安心学习。四是要加强学籍管理。教育部门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库,要建立动态监测机制,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并且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建立辍学学生信息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各部门共享、联动机制。
  (五)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大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广泛宣传实施控辍保学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法规,积极推广控辍保学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各乡(镇)、各学校要在公路沿线、社区广场、校园周边等地点,通过标语、板墙报、宣传单、宣传栏、文化文艺活动等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网、黑板报、班队会、校园集会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控辍保学工作。从而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学校互动的良好局面,推进控辍保学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六)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大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学校、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关于控辍保学制度。3天未到校的学生经学校家访无果的,学校1天内上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教育部门,乡(镇)政府3天内需下达《返校复学通知书》,并入户劝返,7日内辍学学生必须返校复学。县人民政府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县年度目标管理重要考核内容,县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对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督查。
  开展无辍学乡、无辍学村、无辍学学校创建活动,进行挂牌表彰。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控辍保学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我县中小学辍学率超标的单位将进行严肃跟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