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与规划

关于印发《融安县教育局 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教字〔2021〕40号

来源:融安县教育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1-09-24 15:35   作者:融安县教育局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校、局二层机构:

现将《融安县教育局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融安县教育局

                             2021年9月23日

融安县教育局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融安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广西和柳州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全区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大会精神,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保持教育扶贫政策总体稳定,促进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工作的良性循环,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谱写融安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工作部署,在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义务教育有保障”为重点转向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促进乡村教育振兴。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教育普及水平稳步提高,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

三、组织机构

成立融安县教育局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长:覃玉琴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献强   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梁济亮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勇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芝佩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袁世杰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黄锦文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教育工会主席

 员:覃智星   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行政)

        莫美福   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人事)

        侯仁海   县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

余霜林   县教育局财务基建股副股长

韦然成   县教研室主任

        蓝立升   县学生资助办主任

          东   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主任

          涛   县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李冠英   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贺庆文   县电教站站长

        刘芳全   县招生办主任

        覃金玉   县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李崇学   县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

            杨世雄   县教育局财务基建股副股长

            覃克全   县教育局乡村振兴办专干

            罗从科   县教育督导室干部

            全县各中小学及特教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督导室,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覃克全兼任。

四、重点任务

(一)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1.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

目标: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措施:以县为主,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持续落实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学校、村委“双线四包”和联控联保责任。健全数据对比机制,精准摸排辍学学生,加强对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纳入台账动态管理。健全定期专项行动机制,在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严防辍学新增和反复反弹,持续保持控辍保学动态“清零”成效。健全依法控辍治理机制,完善用法律手段做好劝返复学的工作举措。健全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乡村教育教学质量。

责任单位:教育股、教研室,各中小学校。

2.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成果。

目标:乡村学校规划布局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校园环境进一步提升。

措施: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合理撤并一批规模过小的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促进学校布局建设与人口流动趋势相协调。聚焦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育强国推进等工程,改善乡村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厕所、运动场等教学和生活设施,补齐乡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教育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教育股、财基股、人事股、电教站,各中小学校。

3.巩固拓展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

目标:乡村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水平明显提升,职业吸引力持续增强。

措施: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多种形式补充乡村教师。抓好乡村教师培训,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加大送教下乡力度,推动名师名校长走进乡村学校讲学交流。提高地位待遇,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机制,遂步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加大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配备相应生活设施,丰富乡村教师精神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人事股、财务基建股、教师培训中心、教研室,各中小学校。

4.巩固拓展推普脱贫行动成果。

目标:提升乡村普通话普及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措施:继续加强乡村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提升乡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推动“童语同音”工作。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乡村建设,繁荣发展乡村语言文化,继续举办“推普乡村行”、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和“家园中国·经典润乡土”中华经典传承推广等活动。

责任单位:教育股、学前教育管理中心、教师培训中心,各中小学校。

(二)延续完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

5.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目标: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资助。

措施:不断优化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提升精准资助水平。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健全应助尽助救助机制,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范围,不断加强资助政策宣传,确保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学生资助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6.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目标: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质量,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措施:进一步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坚持以食堂供餐为主,加强营养配餐指导,提升供餐质量,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合作,强化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和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供餐安全。

责任单位:营养改善办、财务基建股,各中小学校。

7.加强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

目标:农村儿童平安健康成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措施:健全关爱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易地扶贫搬迁学生的关心关爱,强化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等措施。建立健全乡村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全面构建“家庭尽责、源头预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关爱体系,帮助农村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教育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建立健全乡村重点帮扶机制

8.扩大乡村学前教育优质资源。

目标:为乡村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措施:大力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支持3万以上人口大镇办好23所公办幼儿园,支持人口较多、有条件的大村独立办园,小村办分园或联合办园。推动小学附设幼儿班、附属幼儿园独立办园,提高办园水平。扶持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扩大乡村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深入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提高乡村薄弱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财务基建股、人事股、教育股、学前教育管理中心、电教站,各乡镇中心小学。

9.推进县域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目标: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高中教育合理科学发展。

措施:优化普通高中布局,不断扩大学位资源,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提升脱贫地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落实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办强县域普通高中。建立县域普通高中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加强校际间交流学习,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整体质量。

责任单位:教育股、人事股、财务基建股、教研室、电教站,融中、县二中。

10.继续实施专项招生计划。

目标:让更多农村、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学生得到更多学习机会,更好促进教育公平。

措施:继续协助做好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脱贫户初中毕业生计划工作,四星级以上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优先招收脱贫户家庭初中毕业生。协助实施国家、地方、高校、精准专项招生计划,创造条件提高专项招生计划完成率。

责任单位:招生办,各中学。

11.加强乡村学校信息化建设。

目标:乡村学校信息化教学环境全面普及,为乡村学校提供丰富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提升乡村学校信息化能力和水平。

措施:推进“互联网+教育”,加快补齐乡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逐步迭代更新老损信息化教学设备,实现乡村中小学信息化教学环境全面普及。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数字教材及资源规模化应用,推进“三个课堂”建设和应用,实现依托信息技术的“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模式制度化,指导教师共享和用好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升乡村和脱贫地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机制,加强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改革,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人事股、教师培训中心、电教站、教研室,各中小学校。

(四)健全完善教育系统对口帮扶机制

12.继续推进县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

目标:巩固结对帮扶工作成果,继续落实结对帮扶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结对帮扶成效。

措施:统筹优质教育资源及粤桂协作项目,对口帮扶薄弱学校,继续开展“市—县”“县—乡”“乡—村”三级结对帮扶工作。通过管理帮扶、教师发展帮扶、办学条件帮扶、教育教学帮扶、困境学生帮扶等措施联建共建,进一步提高受助校(园)在管理、校园文化、师资建设、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等方面水平。

责任单位:人事股、教研室、学前管理中心,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要求,教育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局机关及二层机构、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全力推动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工作。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主动争取发改、财政、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投入保障。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重点向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方面倾斜,将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教育“十四五”规划。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三)强化考核评估。把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对乡镇、对学校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配合开展乡村振兴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相关问题,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把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情况纳入对学校年终综合评价范围。

(四)鼓励社会参与。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继续深化粤桂教育协作,形成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合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效,解读过渡期各项教育惠民、富民政策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振兴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