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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融安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融安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7-02-08 11:55   

  融安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21日在融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融安县财政局局长   朱美忠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融安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融安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协的支持下,我县财政部门在艰巨的工作任务中,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努力增收节支,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我们始终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领域重点支出;坚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监督,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从而为我县经济和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组织财政收支

  全县组织财政收入42,022万元,同比增收968万元,增长2.36%,完成年初预算95.61%。其中:国税收入16,542万元,增收4,418万元,增长36.44%;地税收入15,674万元,同比减收4,623万元,下降22.78%;财政收入9,806万元,同比增收1,173万元,增长13.59%。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125万元,同比增加232万元,增长0.8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816万元,同比减少917万元,下降5.17%;非税收入完成10,309万元,同比增加1,149万元,增长12.54%;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38.01%。

  全县上划税收收入14,896万元,同比增长5.19%,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10,899万元,增长11.20%;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3,997万元,下降8.33%。(详见附表一)

  财政收入增收的主要原因是非税同比增收1,149万元。

  (二)财政总收支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199,93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1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4,36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15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0,20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8,665万元;地方发债转贷收入11,862万元;调入资金41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7,509万元。财政总支出197,67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3,945万元(县本级支出182,092万元,对乡镇补助11,853万元),上解支出55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0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5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263万元。(详见附表二)

  (三)县级支出

  2016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4,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74万元;国防支出18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087万元;教育支出35,29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6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1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7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542万元;农林水支出44,76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46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7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9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7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23万元;地方政府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570万元。(详见附表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7,50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89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0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2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28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49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5,79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8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23,7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294万元;农林水支出93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5万元;其他支出2,99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719万元。(详见附表四、五)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937万元的9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029万元的92%。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4,983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年末结余5,770万元。(详见附表十)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因我县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所以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

  五、2016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坚持把财政收入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密切关注财税政策调整,深入分析其对财政经济运行的影响,并适时提出应对措施,提高组织收入水平。二是积极应对持续加大的财政增收压力,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分析和监管;努力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全面提高综合治税管理水平,财政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16年获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0,209万元,比上年75,768万元增加24,441万元。四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分配额度,共获得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1862万元,比上年9500万元增加2,362万元。

  (二)坚持改革创新,切实规范预算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稳步推进各项改革。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管理不断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切实加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稳步推进,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建立涉密信息清单管理制度,实现非涉密全公开,有序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有效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开展政府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全面掌握政府债务情况;明确政府债务界定、各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存量债务处理原则等具体细则。

  (三)坚持稳中求进,支持经济平稳发展

  紧紧围绕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综合运用财税政策,采取预算安排、预拨资金、盘活存量、整合专项等措施,积极保障重点项目资金投入,推动创新发展,支持经济平稳增长和结构调整优化。

  一是认真开展盘活财政存量工作,加大存量资金收回力度。2016我县共收回存量资金6,579万元,一部分用于人员支出3,832万元,余下部分统筹安排用于我县重大民生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项目,如潭头、沙子、桥板、长安幼儿园项目建设247万元,广西支流柳江治理工程(融安县城区河东南区氮肥厂及下崩冲)450万元,易地扶贫移民集中安置项目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费500万元,中学城、长安大道征地补偿费720万元,桥板阳山村、江边村土地开垦项目工程施工费73万元,天网高清视频监控月租费61万元,教育基建项目经费696万元等。此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于稳增长、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作用。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拨付各类中小企业扶持资金80万元,支持我县企业稳增长、节能降耗和技术改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拨付资金200万元,成功举办第十八届融安县龙舟大赛,第七届融安金桔节。四是着力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安排资金574万元,支持环境治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

  (四)坚持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群众福利

  充分考虑经济减速、结构调整、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等带来的新情况、新矛盾,继续集中财力支持实施民生实事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保障民生的兜底作用。

  一是加大教育投入,支持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和统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实施免学费。拨付资金32,465万元,用于教育系统工资发放及经费保障;大力支持学前教育,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支持校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校安工程建设、职教攻坚等,加快推进教育基本建设;支持普通高中助学金项目、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等,助推教育公平向前迈进。二是提升社会保障能力。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继续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拨付资金5,488万元,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泗顶棚户区改造等社会保障房建设,加大改造力度。拨付资金133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三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拨付资金13,535万元,用于医疗保障支出,稳步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新农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水平逐年提高。加大公立医院建设补助力度,提升县乡级医院诊疗条件。拨付资金2,734万元,支持基层卫生院系统建设,完善基层卫生机构硬件设施,增加基层卫技人员经费补助,提升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四是支持文体事业和谐发展。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修复,拨付资金200万元,重点支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保障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继续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电影、农村广播电视和无线覆盖工程。

  (五)支农投入持续加大,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

  强化“三农”各项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继续深入实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推进我县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一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县金桔优势,拨付资金2,000万元,支持我县金桔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拨付资金支持甘蔗、青蒿、滕茶等生产,鼓励参加各类农业展会,促进农业合作交流。拨付603万元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不断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及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更好助农增收。二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4,939万元,支持重大水利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资金12,135万元,用于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5,266万元,用于生产发展及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三是做好精准扶贫资金投入。2016年,我县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重大部署,积极落实财政扶贫资金,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2016年,投入资金18,512 万元用于全县扶贫工作,主要安排用于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及易地搬迁贴息及风险补偿金支出,进一步改善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及居住条件,提高贫困户的收入水平,加快贫困村脱贫步伐。四是继续深入推进“清洁乡村·美丽广西”工作。安排资金支持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以及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等活动。继续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拨付资金2,763万元,推动乡村公益事业持续发展。

  (六)加大建设资金筹措,助推城市功能提升

  一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1,489万元,用于全县市政道路维修。投入资金1,894万元,用于骑楼街修缮及国道209房屋立面改造。二是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投入资金100万元,推进县城街道清洁及整治,融江北路绿化亮化建设。拨付资金486万元,用于重金属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拨付资金739万元,继续补贴公交、出租车、农村客运等,支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七)资金效益不断提高,财政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认真落实人大、审计对预算编制执行的审查意见,积极整改,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的清收力度,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有效盘活存量资金。继续清理财政专户。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开展清理和规范专项资金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进一步夯实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总体来看,2016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虽然平稳增长但对部分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依赖性仍然较大,可用财力增长有限,新增刚性支出扩围,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绩效还需提升,财政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财政预算工作重点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17年我县经济运行仍将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县财政部门将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顺应新时期财政工作发展形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及柳州市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实施减降费等政策措施,确保实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的重要作用,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一)组织财政收入

  根据全县财政形势,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预期、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以及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等,2017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45,390万元,比上年增长8.0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403万元,下降2.66%;上划自治区收入4,412万元,增长7.19%;上划中央收入14,565万元,增长32.2%。

  按部门划分:国税部门征收任务为23,590万元,增长42.61%;地税部门征收任务为14,800万元,下降5.58%;财政部门征收任务为7,000万元,下降28.62%。(详见附表一)

  (二)财政总收支

  2017年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132,934万元,主要构成如下:一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6,403万元;二是上级补助收入98,99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8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5,192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98万元;四是上年结余结转1693万元。

  财政总支出预算安排132,934万元,具体构成为:一是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1,561万元(县本级支出87,357万元、对乡镇补助8,748万元、上级专项支出35,456万元);二是上解支出556万元;三是债务付息支出817万元,努力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六) 

  (三)县本级公共预算支出

  2017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7,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6,48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下同)下降0.03%;国防支出安排101万元, 下降20.47%;公共安全支出安排6,570万元,增长22.21%;教育支出安排27,765万元,增长24.22%;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74万元,下降3.3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967万元,增长45.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2,445万元,下降20.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8,433万元,增长6.05%;节能环保支出安排324万元,增长14.49%;城乡社区支出安排2,390万元, 增长41.67%;农林水支出安排9094万元,增长18.04%;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116万元, 下降6.6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538万元, 增长0.3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184万元,下降25.8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881万元,下降6.18%;住房保障支出安排2000万元,增长1.73%;预备费安排2,000万元,增长19.05%;其他支出安排5,890万元,增长80.12%。(详见附表七)

  增减幅度较大的原因有:一是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调资增资,五险一金增加,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等变动较大的科目;二是项目调整科目支出,如科学技术项目类放入农林水科目;三是单位新增重大项目,如教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等;四是预留资金,如预备费预留2,000万元。(新《预算法》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17年全县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5,617万元,其中: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3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9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81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2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86万元。

  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4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251万元;一、项目出支20,660万元:1、国土局4078.19万元:融安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18万元、融安县表土剥离利用规划编制12.1万元、融安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18.9万元,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与监测评价经费 19.9万元,卫片执法违法案件测绘费20万元,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经费20万元,“整县推”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费132.86万元、建设用地报批费1200万元、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核销基本农田及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5.85万元、基本农田保护专项12万元、融安县2017年耕地占补指标费2600万元、地籍档案管理系统开发维护专项12万元、长安镇新安村高中部东南门口前等3宗土5.79万元;2、粮食局149.35万元:中心粮库建设100万元,粮食系统改制职工宅地补偿费49.35万元;3、人社局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500万元;4、征地办6180万元:工作经费180万元,征地补偿款6000万元;5、市容局512万元:路灯照明电费140万元、生活垃圾填埋场承包费372万元;6、土地交易储备中心8662万元:土地出让业务费300万元、土地收储费用8362万元;7、建设局731万元:垃圾填埋场贷款利息150万元、融安县污水处理项目550万元、各水厂污水处理费代收手续费31万元、柳州高速公路电力(融安连接线KO+310部分)改迁工程款138万元;二、上级专款支出591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其他支出13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146万元。(详见附表八、九)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17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762万元,比上年收入5,424万元增长338万元,增幅6.23%。增长的原因:一是201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有所增加;二是按照柳政办〔2015〕142号文件精神,柳州市对于户籍在柳州市行政范围内的城乡低保人员缴费200元以上(含200元)档次的给予政府缴费补贴。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900万元,比上年支出4,637万元增加263万元,增长5.67%。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人数比上年增加两千多人;二是按照柳政办〔2015〕142号文件精神柳州市对于户籍在柳州市行政范围内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贫困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特殊群体在其月养老金标准上增加50元。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862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6,632万元。(详见附表十)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

  2017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00万元,主要为西山林场利润收入。(详见附表十一)

  五、2017年财政工作目标及措施

  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县财政部门将顺应新时期财政工作发展形势,强化征收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税费征管,堵塞收入漏洞

  对税收和非税收入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强化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严格执行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不随意减免,确保2017年财政收入任务45,390万元圆满完成。

  (二)完善综合定额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福利

  我县实行公用经费综合定额管理,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的原则安排和使用公用经费,根据实际需要,2017年新增安排定额培训费与会议会,保障各预算单位工作的开展。共安排全县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2,319万元,安排公车改革车改补贴1,632万元,安排全县绩效资金4,375万元。

  (三)健全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与政策保障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重要作用。一是安排资金8,748万元,对乡镇财政补助,进一步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安排623万元资金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三是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大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加快农田改造、土地整理和水利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上水平、出特色。安排1,8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现代农业示范点建设与推广。四是安排758万元精准扶贫资金,确保2017年我县顺利完成脱贫摘帽任务。

  (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推动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安排资金27,765万元,支持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扩大教育资助范围,支持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老年教育全面协调发展。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资金12,445万元,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基础养老保险,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三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安排资金8,433万元,支持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新一轮基层医疗机构设备标准化配置,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四是推动文体事业发展。加大文体投入,安排资金967万元,支持加快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五是安排资金6,570万元,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六是安排资金9,094万元,继续加大对农业、扶贫的投入。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激发发展动力

  一是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深入研究财税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营改增”扩围,及时跟进落实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等税收改革政策,努力培育地方支柱税源。二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大对部门和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努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三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依法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和财政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限,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积极推进预决算、“三公”经费全部公开。

  (六)强化财政科学管理,提升财政运行绩效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加强项目库建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有机结合的制度。二是完善国库管理制度。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配套改革,建立动态监控管理机制。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指标考核体系,逐步建立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相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四是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规范融资举债行为,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五是努力抓好增收节支工作。切实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积极培植壮大优质税源,支持税务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的说明

  2017年全县“三公”经费在预算安排上,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在2008年基础上已连续多年压缩,下降幅度较大,为保障各部门正常工作需要,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按照不超过2016年决算数控制。2017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981.36 万元,相比2016年1399万减少417.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安排  805.8 万元,相比2016年811万元减少5.2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  175.56  万元相比2016年181万元减少5.4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会议费  210.45 万元,培训费  185.47  万元,相比2016年406.91万元减少10.99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是“三公”经费支出的上限,各部门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根据2016年决算数按只减不增原则安排   805.8 万元。因公务用车改革及有关公务购车政策限制,一般公务用车暂停采购,公务车购置费预算不安排。 

  2.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2017年公务接待费根据2016年决算数按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  175.56   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具有不确定性,未纳入年初预算。若各单位预算执行年度内,有上级部门组织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按照审批程序报批后,在本单位预算内经费中解决,为此,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要求,我县认真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继续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做好“三公”经费控制压缩工作。确保全县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七、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情况

  融安县2017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是结合2016年度决算及2017年上级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情况编制。2017年度预算上级补助收入共9914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8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534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98万元。除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外,其余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财政统筹使用。 

  (一)返还性收入3800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004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12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284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1100万元。 

  (二)一般转移支付收入95340万元。其中:其中:体制补助收入39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5779万元,义务教育绩效性转移支付2061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143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59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4074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1806万元,定额结算补助520万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费基数82万元,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移交补助基数250万元,原泗顶铅锌矿移交补助基数133万元,市级承担直管县配套资金基数补助9万元,退耕还林减收转移支付补助42万元,提高村干工资补助收入59万元,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补助126万元,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标准后财政减收补助资金296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913万元,市县工商部门下划基数850万元,市县质监部门下划基数140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7139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21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419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419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991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207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3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98万元。

  转移支付资金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转移支付资金性质,统筹用于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保障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民生项目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以上自治区预下达资金数额我县全额列入年初预算。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提出,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2016年,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政府债务总限额4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5400万元、专项债务4600万元)。全县债务限额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公开。

  2016年底,全县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2729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5249万元、专项债务4345万元。债务用于城乡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社会公益性支出。我县政府债务的债务率在警戒线以下,风险可控制。

  2017年,是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第三年。目前,财政厅尚未核定我县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我们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兼顾好融资发展和防范风险,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和拓宽融资渠道,有效发挥政府举债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今年是融安财政极为困难的一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艰巨,压力更大。我们将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监督与指导,进一步开拓创新,克难攻坚,继续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完善财政政策,努力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预算收支任务,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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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融安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融安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02-08 11:55 

  融安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21日在融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融安县财政局局长   朱美忠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融安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融安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协的支持下,我县财政部门在艰巨的工作任务中,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努力增收节支,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我们始终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领域重点支出;坚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监督,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从而为我县经济和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组织财政收支

  全县组织财政收入42,022万元,同比增收968万元,增长2.36%,完成年初预算95.61%。其中:国税收入16,542万元,增收4,418万元,增长36.44%;地税收入15,674万元,同比减收4,623万元,下降22.78%;财政收入9,806万元,同比增收1,173万元,增长13.59%。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125万元,同比增加232万元,增长0.8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816万元,同比减少917万元,下降5.17%;非税收入完成10,309万元,同比增加1,149万元,增长12.54%;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38.01%。

  全县上划税收收入14,896万元,同比增长5.19%,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10,899万元,增长11.20%;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3,997万元,下降8.33%。(详见附表一)

  财政收入增收的主要原因是非税同比增收1,149万元。

  (二)财政总收支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199,93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1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4,36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15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0,20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8,665万元;地方发债转贷收入11,862万元;调入资金41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7,509万元。财政总支出197,67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3,945万元(县本级支出182,092万元,对乡镇补助11,853万元),上解支出55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0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5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263万元。(详见附表二)

  (三)县级支出

  2016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4,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74万元;国防支出18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087万元;教育支出35,29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6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1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7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542万元;农林水支出44,76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46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7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9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7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23万元;地方政府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570万元。(详见附表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7,50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89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0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2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28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49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5,79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8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23,7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294万元;农林水支出93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5万元;其他支出2,99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719万元。(详见附表四、五)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937万元的9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029万元的92%。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4,983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年末结余5,770万元。(详见附表十)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因我县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所以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

  五、2016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坚持把财政收入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密切关注财税政策调整,深入分析其对财政经济运行的影响,并适时提出应对措施,提高组织收入水平。二是积极应对持续加大的财政增收压力,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分析和监管;努力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全面提高综合治税管理水平,财政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16年获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0,209万元,比上年75,768万元增加24,441万元。四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分配额度,共获得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1862万元,比上年9500万元增加2,362万元。

  (二)坚持改革创新,切实规范预算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稳步推进各项改革。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管理不断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切实加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稳步推进,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建立涉密信息清单管理制度,实现非涉密全公开,有序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有效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开展政府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全面掌握政府债务情况;明确政府债务界定、各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存量债务处理原则等具体细则。

  (三)坚持稳中求进,支持经济平稳发展

  紧紧围绕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综合运用财税政策,采取预算安排、预拨资金、盘活存量、整合专项等措施,积极保障重点项目资金投入,推动创新发展,支持经济平稳增长和结构调整优化。

  一是认真开展盘活财政存量工作,加大存量资金收回力度。2016我县共收回存量资金6,579万元,一部分用于人员支出3,832万元,余下部分统筹安排用于我县重大民生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项目,如潭头、沙子、桥板、长安幼儿园项目建设247万元,广西支流柳江治理工程(融安县城区河东南区氮肥厂及下崩冲)450万元,易地扶贫移民集中安置项目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费500万元,中学城、长安大道征地补偿费720万元,桥板阳山村、江边村土地开垦项目工程施工费73万元,天网高清视频监控月租费61万元,教育基建项目经费696万元等。此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于稳增长、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作用。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拨付各类中小企业扶持资金80万元,支持我县企业稳增长、节能降耗和技术改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拨付资金200万元,成功举办第十八届融安县龙舟大赛,第七届融安金桔节。四是着力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安排资金574万元,支持环境治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

  (四)坚持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群众福利

  充分考虑经济减速、结构调整、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等带来的新情况、新矛盾,继续集中财力支持实施民生实事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保障民生的兜底作用。

  一是加大教育投入,支持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和统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实施免学费。拨付资金32,465万元,用于教育系统工资发放及经费保障;大力支持学前教育,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支持校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校安工程建设、职教攻坚等,加快推进教育基本建设;支持普通高中助学金项目、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等,助推教育公平向前迈进。二是提升社会保障能力。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继续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拨付资金5,488万元,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泗顶棚户区改造等社会保障房建设,加大改造力度。拨付资金133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三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拨付资金13,535万元,用于医疗保障支出,稳步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新农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水平逐年提高。加大公立医院建设补助力度,提升县乡级医院诊疗条件。拨付资金2,734万元,支持基层卫生院系统建设,完善基层卫生机构硬件设施,增加基层卫技人员经费补助,提升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四是支持文体事业和谐发展。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修复,拨付资金200万元,重点支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保障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继续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电影、农村广播电视和无线覆盖工程。

  (五)支农投入持续加大,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

  强化“三农”各项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继续深入实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推进我县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一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县金桔优势,拨付资金2,000万元,支持我县金桔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拨付资金支持甘蔗、青蒿、滕茶等生产,鼓励参加各类农业展会,促进农业合作交流。拨付603万元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不断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及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更好助农增收。二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4,939万元,支持重大水利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资金12,135万元,用于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5,266万元,用于生产发展及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三是做好精准扶贫资金投入。2016年,我县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重大部署,积极落实财政扶贫资金,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2016年,投入资金18,512 万元用于全县扶贫工作,主要安排用于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及易地搬迁贴息及风险补偿金支出,进一步改善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及居住条件,提高贫困户的收入水平,加快贫困村脱贫步伐。四是继续深入推进“清洁乡村·美丽广西”工作。安排资金支持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以及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等活动。继续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拨付资金2,763万元,推动乡村公益事业持续发展。

  (六)加大建设资金筹措,助推城市功能提升

  一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1,489万元,用于全县市政道路维修。投入资金1,894万元,用于骑楼街修缮及国道209房屋立面改造。二是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投入资金100万元,推进县城街道清洁及整治,融江北路绿化亮化建设。拨付资金486万元,用于重金属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拨付资金739万元,继续补贴公交、出租车、农村客运等,支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七)资金效益不断提高,财政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认真落实人大、审计对预算编制执行的审查意见,积极整改,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的清收力度,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有效盘活存量资金。继续清理财政专户。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开展清理和规范专项资金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进一步夯实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总体来看,2016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虽然平稳增长但对部分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依赖性仍然较大,可用财力增长有限,新增刚性支出扩围,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绩效还需提升,财政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财政预算工作重点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17年我县经济运行仍将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县财政部门将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顺应新时期财政工作发展形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及柳州市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实施减降费等政策措施,确保实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的重要作用,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一)组织财政收入

  根据全县财政形势,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预期、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以及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等,2017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45,390万元,比上年增长8.0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403万元,下降2.66%;上划自治区收入4,412万元,增长7.19%;上划中央收入14,565万元,增长32.2%。

  按部门划分:国税部门征收任务为23,590万元,增长42.61%;地税部门征收任务为14,800万元,下降5.58%;财政部门征收任务为7,000万元,下降28.62%。(详见附表一)

  (二)财政总收支

  2017年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132,934万元,主要构成如下:一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6,403万元;二是上级补助收入98,99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8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5,192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98万元;四是上年结余结转1693万元。

  财政总支出预算安排132,934万元,具体构成为:一是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1,561万元(县本级支出87,357万元、对乡镇补助8,748万元、上级专项支出35,456万元);二是上解支出556万元;三是债务付息支出817万元,努力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六) 

  (三)县本级公共预算支出

  2017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7,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6,48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下同)下降0.03%;国防支出安排101万元, 下降20.47%;公共安全支出安排6,570万元,增长22.21%;教育支出安排27,765万元,增长24.22%;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74万元,下降3.3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967万元,增长45.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2,445万元,下降20.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8,433万元,增长6.05%;节能环保支出安排324万元,增长14.49%;城乡社区支出安排2,390万元, 增长41.67%;农林水支出安排9094万元,增长18.04%;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116万元, 下降6.6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538万元, 增长0.3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184万元,下降25.8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881万元,下降6.18%;住房保障支出安排2000万元,增长1.73%;预备费安排2,000万元,增长19.05%;其他支出安排5,890万元,增长80.12%。(详见附表七)

  增减幅度较大的原因有:一是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调资增资,五险一金增加,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等变动较大的科目;二是项目调整科目支出,如科学技术项目类放入农林水科目;三是单位新增重大项目,如教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等;四是预留资金,如预备费预留2,000万元。(新《预算法》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17年全县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5,617万元,其中: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3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9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81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2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86万元。

  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4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251万元;一、项目出支20,660万元:1、国土局4078.19万元:融安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18万元、融安县表土剥离利用规划编制12.1万元、融安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18.9万元,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与监测评价经费 19.9万元,卫片执法违法案件测绘费20万元,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经费20万元,“整县推”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费132.86万元、建设用地报批费1200万元、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核销基本农田及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5.85万元、基本农田保护专项12万元、融安县2017年耕地占补指标费2600万元、地籍档案管理系统开发维护专项12万元、长安镇新安村高中部东南门口前等3宗土5.79万元;2、粮食局149.35万元:中心粮库建设100万元,粮食系统改制职工宅地补偿费49.35万元;3、人社局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500万元;4、征地办6180万元:工作经费180万元,征地补偿款6000万元;5、市容局512万元:路灯照明电费140万元、生活垃圾填埋场承包费372万元;6、土地交易储备中心8662万元:土地出让业务费300万元、土地收储费用8362万元;7、建设局731万元:垃圾填埋场贷款利息150万元、融安县污水处理项目550万元、各水厂污水处理费代收手续费31万元、柳州高速公路电力(融安连接线KO+310部分)改迁工程款138万元;二、上级专款支出591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其他支出13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146万元。(详见附表八、九)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17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762万元,比上年收入5,424万元增长338万元,增幅6.23%。增长的原因:一是201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有所增加;二是按照柳政办〔2015〕142号文件精神,柳州市对于户籍在柳州市行政范围内的城乡低保人员缴费200元以上(含200元)档次的给予政府缴费补贴。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900万元,比上年支出4,637万元增加263万元,增长5.67%。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人数比上年增加两千多人;二是按照柳政办〔2015〕142号文件精神柳州市对于户籍在柳州市行政范围内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贫困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特殊群体在其月养老金标准上增加50元。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862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6,632万元。(详见附表十)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

  2017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00万元,主要为西山林场利润收入。(详见附表十一)

  五、2017年财政工作目标及措施

  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县财政部门将顺应新时期财政工作发展形势,强化征收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税费征管,堵塞收入漏洞

  对税收和非税收入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强化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严格执行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不随意减免,确保2017年财政收入任务45,390万元圆满完成。

  (二)完善综合定额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福利

  我县实行公用经费综合定额管理,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的原则安排和使用公用经费,根据实际需要,2017年新增安排定额培训费与会议会,保障各预算单位工作的开展。共安排全县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2,319万元,安排公车改革车改补贴1,632万元,安排全县绩效资金4,375万元。

  (三)健全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与政策保障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重要作用。一是安排资金8,748万元,对乡镇财政补助,进一步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安排623万元资金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三是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大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加快农田改造、土地整理和水利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上水平、出特色。安排1,8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现代农业示范点建设与推广。四是安排758万元精准扶贫资金,确保2017年我县顺利完成脱贫摘帽任务。

  (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推动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安排资金27,765万元,支持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扩大教育资助范围,支持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老年教育全面协调发展。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资金12,445万元,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基础养老保险,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三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安排资金8,433万元,支持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新一轮基层医疗机构设备标准化配置,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四是推动文体事业发展。加大文体投入,安排资金967万元,支持加快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五是安排资金6,570万元,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六是安排资金9,094万元,继续加大对农业、扶贫的投入。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激发发展动力

  一是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深入研究财税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营改增”扩围,及时跟进落实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等税收改革政策,努力培育地方支柱税源。二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大对部门和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努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三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依法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和财政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限,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积极推进预决算、“三公”经费全部公开。

  (六)强化财政科学管理,提升财政运行绩效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加强项目库建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有机结合的制度。二是完善国库管理制度。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配套改革,建立动态监控管理机制。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指标考核体系,逐步建立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相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四是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规范融资举债行为,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五是努力抓好增收节支工作。切实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积极培植壮大优质税源,支持税务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的说明

  2017年全县“三公”经费在预算安排上,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在2008年基础上已连续多年压缩,下降幅度较大,为保障各部门正常工作需要,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按照不超过2016年决算数控制。2017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981.36 万元,相比2016年1399万减少417.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安排  805.8 万元,相比2016年811万元减少5.2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  175.56  万元相比2016年181万元减少5.4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会议费  210.45 万元,培训费  185.47  万元,相比2016年406.91万元减少10.99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是“三公”经费支出的上限,各部门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根据2016年决算数按只减不增原则安排   805.8 万元。因公务用车改革及有关公务购车政策限制,一般公务用车暂停采购,公务车购置费预算不安排。 

  2.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2017年公务接待费根据2016年决算数按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  175.56   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具有不确定性,未纳入年初预算。若各单位预算执行年度内,有上级部门组织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按照审批程序报批后,在本单位预算内经费中解决,为此,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要求,我县认真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继续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做好“三公”经费控制压缩工作。确保全县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七、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情况

  融安县2017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是结合2016年度决算及2017年上级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情况编制。2017年度预算上级补助收入共9914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8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534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98万元。除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外,其余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财政统筹使用。 

  (一)返还性收入3800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004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12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284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1100万元。 

  (二)一般转移支付收入95340万元。其中:其中:体制补助收入39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5779万元,义务教育绩效性转移支付2061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143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59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4074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1806万元,定额结算补助520万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费基数82万元,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移交补助基数250万元,原泗顶铅锌矿移交补助基数133万元,市级承担直管县配套资金基数补助9万元,退耕还林减收转移支付补助42万元,提高村干工资补助收入59万元,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补助126万元,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标准后财政减收补助资金296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913万元,市县工商部门下划基数850万元,市县质监部门下划基数140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7139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21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419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419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991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207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3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98万元。

  转移支付资金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转移支付资金性质,统筹用于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保障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民生项目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以上自治区预下达资金数额我县全额列入年初预算。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提出,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2016年,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政府债务总限额4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5400万元、专项债务4600万元)。全县债务限额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公开。

  2016年底,全县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2729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5249万元、专项债务4345万元。债务用于城乡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社会公益性支出。我县政府债务的债务率在警戒线以下,风险可控制。

  2017年,是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第三年。目前,财政厅尚未核定我县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我们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兼顾好融资发展和防范风险,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和拓宽融资渠道,有效发挥政府举债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今年是融安财政极为困难的一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艰巨,压力更大。我们将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监督与指导,进一步开拓创新,克难攻坚,继续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完善财政政策,努力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预算收支任务,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