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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6日
标  题:
融政办发〔2021〕40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政办发〔2021〕40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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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图解政策 

融政办发〔2021〕40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09-26 17:00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及驻融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26日

融安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9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开展广西健康促进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桂卫爱卫发〔2018〕1号)精神,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创建任务,扎实推进我县健康促进县工作,全面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实施以“健康传播、健康生活、健康管理、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的理念,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为建设健康融安、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

(二)全县20%的村(社区)符合健康村(社区)标准

(三)全县4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四)全县5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

(五)全县50%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20%的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六)健康步道建设数量不少于1条;健康主题公园建设数量不少于1个。

三、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详见《2021年融安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

四、时间安排

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实施分3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申报和启动阶段(2021年1月—2021年9月)

完成项目申报和备案;建立健康促进县工作机制,广泛社会动员;公开“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承诺书”,制定《融安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成立融安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启动仪式暨动员大会。

(二)第二阶段:全面建设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1月)

制定出台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创建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促进场所,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健康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加强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县建设。

(三)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2月)

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自治区健康促进县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验收。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的有序推进,成立融安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于福坚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陶  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覃  谊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覃良韬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谭克兴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兼)

罗  敏   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刘  燕   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主任

何  薇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雷晓飞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覃玉琴   县教育局局长

韦人韬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宗祝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莫小量   县财政局局长

覃  庭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韦宗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韦德学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明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华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莫荣翔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黄  科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燕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建华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罗庆贤   县水利局局长

龙东传   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韦义莲   县总工会副主席

王融华   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覃  思   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副书记

李海学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寿香   板榄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江福   雅瑶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国良   大将镇人民政府镇长

侯厚华   大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奕   浮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雄典   泗顶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家超   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付  翔   桥板乡人民政府乡长

唐益娥   东起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  昊   大良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  龙   潭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健办),县创健办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何薇同志兼任,成员从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总工会等有关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创建健康促进县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工作宣传。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优势,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宣传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的重要意义,以及我县在创建过程中的新亮点、新成效,强化群众创建意识,积极营造创建健康促进县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督查考核。要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强化现场、定期、专项工作指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迅速、完成任务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和评审结果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21年融安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任务分解表

2.健康社区(村)评分表(2020年版)

3.健康促进医院评分表(2020年版)

4.健康促进学校评分表(2020年版)

5.健康促进机关评分表(2020年版)

6.健康促进企业评分表(2020年版)

7.健康促进场所目标人群快速测评要求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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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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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02247537121335/2021-15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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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1〕40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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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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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1〕40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9-26 17:00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及驻融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26日

融安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9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开展广西健康促进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桂卫爱卫发〔2018〕1号)精神,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创建任务,扎实推进我县健康促进县工作,全面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实施以“健康传播、健康生活、健康管理、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的理念,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为建设健康融安、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

(二)全县20%的村(社区)符合健康村(社区)标准

(三)全县4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四)全县5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

(五)全县50%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20%的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六)健康步道建设数量不少于1条;健康主题公园建设数量不少于1个。

三、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详见《2021年融安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

四、时间安排

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实施分3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申报和启动阶段(2021年1月—2021年9月)

完成项目申报和备案;建立健康促进县工作机制,广泛社会动员;公开“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承诺书”,制定《融安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成立融安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启动仪式暨动员大会。

(二)第二阶段:全面建设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1月)

制定出台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创建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促进场所,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健康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加强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县建设。

(三)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2月)

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自治区健康促进县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验收。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的有序推进,成立融安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于福坚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陶  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覃  谊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覃良韬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谭克兴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兼)

罗  敏   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刘  燕   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主任

何  薇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雷晓飞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覃玉琴   县教育局局长

韦人韬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宗祝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莫小量   县财政局局长

覃  庭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韦宗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韦德学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明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华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莫荣翔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黄  科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燕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建华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罗庆贤   县水利局局长

龙东传   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韦义莲   县总工会副主席

王融华   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覃  思   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副书记

李海学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寿香   板榄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江福   雅瑶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国良   大将镇人民政府镇长

侯厚华   大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奕   浮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雄典   泗顶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家超   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付  翔   桥板乡人民政府乡长

唐益娥   东起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  昊   大良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  龙   潭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健办),县创健办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何薇同志兼任,成员从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总工会等有关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创建健康促进县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工作宣传。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优势,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宣传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的重要意义,以及我县在创建过程中的新亮点、新成效,强化群众创建意识,积极营造创建健康促进县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督查考核。要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强化现场、定期、专项工作指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迅速、完成任务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和评审结果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21年融安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任务分解表

2.健康社区(村)评分表(2020年版)

3.健康促进医院评分表(2020年版)

4.健康促进学校评分表(2020年版)

5.健康促进机关评分表(2020年版)

6.健康促进企业评分表(2020年版)

7.健康促进场所目标人群快速测评要求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印发